根据《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开封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资产处置的批复》(汴财资﹝2026﹞47号)文件要求,拟将开封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报废固定资产18项(具体见后面附件)进行回收处置。该批报废固定资产处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为规范本次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参与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设备拆解、办公用品回收等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规范的经营场地、专业的作业人员及设备,拥有完善的废旧资产回收、拆解、清运及环保处置能力,具备对应的环保处置资质(涉及电子废弃物、特种设备处置的需提供专项资质证明)。
3.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环保处罚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询价时间及流程安排
1.公告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5月28日。公示期内接受意向单位咨询及报名。
2.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3:00-3:30,意向单位可提前预约,统一前往资产存放地点实地查看,自行核实资产数量、状态,逾期不再接受踏勘申请,未踏勘视为默认知晓资产全部现状。
3.资料提交及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9日上午10: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律无效。
4.询价评审时间:报价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我单位组织评审小组统一拆封报价文件,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5.踏勘及文件递交地点:市民之家6楼6055房间
三、报价文件组成(全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书面报价单(明确总报价、单价,大小写金额一致,字迹清晰无涂改)。
5.履约承诺函(承诺合规清运、环保处置、按期付款、无违规拆解等)。
注:所有文件需完整封装,密封袋封口及显著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接受邮寄、线上传输等非现场递交方式。
四、报价相关须知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包含资产拆卸、搬运、清运、拆解、环保处理、人工、运输、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我单位无需额外承担任何费用。
2.报价单位需自主核算成本、风险,一经报价,不得无故反悔、调价或弃标。
3.成交标准:在资质合规、资料齐全、符合处置要求的前提下,以最高有效报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最高报价出现并列,将组织并列单位二次报价。
4.成交单位确定后,我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成交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5.成交单位需在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处置款项,款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清运工作,做到场地干净整洁、无遗留杂物。
五、资格审查与无效报价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1.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未密封、未加盖公章、材料缺失或弄虚作假的;
2.报价单位资质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存在挂靠、转包、联合体参与情形的;
3.报价金额低于资产合理残值、恶意低价或高价围标、串标的;
4.未按要求参与现场踏勘,或拒不遵守处置流程及相关规定的;
5.存在失信记录、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23852925
咨询时间: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七、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为资产处置询价依据,最终处置细则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处置协议为准。
2.意向单位踏勘、报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无论是否成交,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3.成交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合规拆解处置资产,严禁随意丢弃、违规排污,若产生违规违法问题,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暂缓、终止或作废本次询价工作,且无需解释理由。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资产处置明细表.docx
开封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