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政府采购有关工作,加力推进“评定分离”改革,确保政采项目招标过程公平、公正,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2020)4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
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选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七)在开封市内设有固定、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八)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服务范围
(一)服务、货物类项目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由内控领导小组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办理委托采购项目报建、备案等工作。
2.编制招标方案,编制、发售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采购邀请。
3.组织技术参数论证。
4.解释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出书面意见,协助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回复。
5.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落实开标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做好开标现场记录并请参会代表在有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7.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监督部门规定和评标委员会的需要,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8.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协助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异议、投诉处理事宜。
10.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整理汇总招标代理全过程的资料文件装订成册、项目资料备案、招标资料归档及移交、配合招标人对后期资料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查询。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服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采购代理工作,并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
若服务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等不良行为,征集人有权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
四、报名资料
1.具有招标代理业务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2.提供实际办公地点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自有房屋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9月份以来已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5.须提供经审计完整的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6.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提供近6个月以来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公司业绩宣传材料等。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
电子档扫描材料发至邮箱:89702503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 宋老师 0371-23991077。
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控领导小组
2026年3月9日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