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的科学保护与修缮,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开封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开封市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办法(代拟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就该文件是否涉及影响市场竞争内容征求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6年2月24日前反馈至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交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kfslswhbhcc@163.com
邮寄地址: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开封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服务中心(开封市龙亭区新城街道八大街与安康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14层1461房间)
联系电话:0371-22665018
请在提交时注明“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并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1日
公安备案号:410204020000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