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面积、销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政策性住房。
2.目前我市有在建的配售型保障房项目吗?
答:目前开封市共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3个、1195套房源,分别为:顺河雅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位置:顺河回族区新宋路以南、重工路以西、规划路以东、规划路以北,套数:572套)、顺河回族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位置:顺河回族区夏寨安置房以南、宏达大道以西、六四六围墙以东、新宋路以北,套数:128套)、东南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位置:禹王台区汪屯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以南、虹桥春晓苑以西,套数:495套)。
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单套面积有多大?
答:新建项目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120平方米范围内,收购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4.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采取哪种销售方式,价格如何确定?
答:新建类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实行现房销售,配售价格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包含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5%的利润,实行一房一价。
5.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吗?可以落户入学吗?
答: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性质为“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纳入街道和社区网格化管理,购房人享有相应的落户、子女就学、医疗等权益,与商品房购房人享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6.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可以卖出吗?
答:不可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符合回购条件的,其持有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回购。
7.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离婚析产、继承吗?
答:可以离婚析产、继承,因离婚析产、继承发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性质不变。
8.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吗?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仅可用于办理购买该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贷款抵押,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的抵押。
9.哪些群体可以申请购买市区内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答:本市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禹王台区、顺河回族区、祥符区)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引进人才等群体可以申请。
10.申请市区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后,可再次申请);单身户家庭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申购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主申请人应拥有本市市区户籍;二是主申请人在本市市区稳定就业,在本市市区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已在本市市区办理退休;三是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四是申购家庭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在退出前不得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五是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和硕士以上引进人才不受户籍限制。
11.本人单身已成年,可以带父母一起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吗?
答:年满18周岁的单身人员可单独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可以带父母共同申请。
12.本人离异带有一孩未成年,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吗?
答:离异带有一孩属于2人家庭,本人作为主申请人,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可以按规定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3.已经享受过政策性住房,还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吗?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一是已购解困房、公有住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含安居房、集资建房)的;二是正在租住市本级(含祥符区)公有住房、人才公寓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未按规定腾退的;三是按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14.去哪里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
答:有意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可登录开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系统网站(网址https://lhk.mohurdic.org.cn/820401.html)或者扫描二维码登录“开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小程序”,完成注册后,按序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
15.提交申请后要多长时间完成资格审批?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由县(区)、市级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安、民政、社保、人才、不动产等部门联合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从受理到完成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16.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资格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申购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购房资格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取消其资格,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移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轮候库,禁止该家庭两年内再次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未交付房源的,解除购房合同;已交付房源的,申购家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腾退房源,涉及购房贷款的应先清偿相关贷款后,由项目运营公司依法依规回购其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照原购房款-房屋折旧方式核算退还金额。
公安备案号:410204020000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