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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物业服务中心召开《开封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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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与使用,市物业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开封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该征求意见稿通过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市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后形成草案,3月4日下午,市物业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办法》研讨会。中心主要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法律顾问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会上,市物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办法》修订的背景、必要性及出台程序。随后,资金拨付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分屏对比方式,对《办法》草案及原《开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人员围绕相关内容展开深入交流探讨,重点针对四大核心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修改意见: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原办法中涉及维修资金使用、续筹等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比例的修订内容;二是各业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的修订建议;三是各单位及各界人士反馈的意见建议;四是相关法律责任条款。最后,法律顾问严格对修改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下一步,市物业服务中心将加快推进《办法》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切实增强其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健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推动我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一审:孙进东

二审:刘恒

三审:刘彬

一校:郑博远

二校:闫永军

三校:白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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