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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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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6月20日,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分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持续推进基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将《条例》精神贯彻到工作的各个细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该单位要求在学习过程中要对《条例》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解读,让党员干部们对《条例》有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从而深刻认识到当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重要性。

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之际,党中央修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释放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鲜明信号。

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将其贯穿于日常工作各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依照《条例》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小事抓起,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切实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以实际行动共同为单位营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一审:岳 申

二审:马 申

三审:刘 彬

一校:赵希锐

二校:闫永军

三校:白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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