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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明确资助参保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落实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明确资助参保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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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明确资助参保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7月26日下发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提出了总体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局有关安排部署,完善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10号)等。

三、起草过程

一是摸清基础情况。组织成立工作专班,研读学习《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开会研究资助标准。

广泛征求意见。《通知》初稿形成后,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官方网站征集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对《通知》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包括资助对象、资助金额、实施时间等内容。

自2025年起,对特困人员、孤儿参保给与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保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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