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 祥符分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年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概况
一、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主要职责
1.承办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统筹、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经办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的日常管理、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
3.负责全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的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4.承担建立与定点医药机构集体谈判协商机制,依法签订并履行服务协议。
5.承担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情况的检测与分析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全区医疗保险经办有关稽核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机关、另设有局属事业机构开封市祥符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及其他股室。
三、开封市医疗保障局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年收入总计910.73万元,支出总计910.73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年收入合计91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0.7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年支出合计91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73万元,占93.85%;项目支出56.00万元,占6.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10.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00万元。增长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10.73万元(含财政性结转资金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其中:基本支出854.73万元,占93.85%;项目支出56.00万元,占6.1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910.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02.36万元,占82.65%;公用经费支出52.37万元,占5.75%。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较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资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2.3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我局已对1个项目设立了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资金56.00万元。年度总体目标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平稳运行;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对全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学习外地市基金监管先进的管理方式方法、监管措施,深入了解基金监管法律法规。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主要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6.2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祥符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9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