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约谈会。本次会议主要对违反《开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集采条款的13家市直及驻汴医疗机构进行集中约谈。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王志,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王砚、药品集中采购科科长刘红利参加约谈会议。
会议宣读了《2023年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周期结束执行情况的通报》;学习了2023年、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集采条款。
会议要求医疗机构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集采工作的重要性,负责这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要立足岗位、恪尽职守,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夯实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任务。二要加强管理,完善流程。要认真学习集采有关文件,特别是定点服务协议相关内容,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加强采购管理,实施院内集采监测,确保集采周期采购顺利进行。三要建立集采执行长效机制。要制定集采相关激励监测制度,常态化推进集采工作。今后,医保部门将根据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从集采报量、合同签订、采购、使用、销售和回款等多环节进行监测。
各医疗机构表示将正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对标《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内容,严格履行医院采购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完善院内集采采购制度,确保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国家集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