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卫健委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卫生健康监管职责,规范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根本宗旨,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文明、高效透明的原则,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化的行政执法检查,督促各类被监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有效防控公共卫生风险,持续优化我区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 工作目标
1、实现监管全覆盖: 对辖区内各类监管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和全覆盖检查,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提升执法效能: 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
3、强化风险管控: 及时发现并消除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4、规范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5、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增强被监管单位依法执业和自觉守法的意识,推动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三、 主要检查内容及对象
(一) 医疗卫生监督执法
检查对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等)、疾控中心、采供血机构。
检查内容如下
机构与人员资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诊疗科目核准、医护人员执业注册、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
医疗技术应用: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等。
医疗质量安全: 医疗核心制度落实、病历书写与管理、处方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临床用血安全等。
药品器械管理: 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医疗器械(尤其是大型医用设备和植入性器械)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等。
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禁止“两非”行为等。
依法执业情况: 发布医疗广告、收费公示、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医托”等行为。
(二) 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监督执法
检查对象: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消毒产品生产及经营单位。
检查内容如下
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报告质量。
预防接种管理: 疫苗接收、储存、运输、接种规范执行、信息登记与追溯等。
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设置运行,重点部门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备案、活动规范、安全防护措施等。
消毒产品: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说明书合规性等。
(三)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检查对象: 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候车(机)室、商场超市、影剧院等。
检查内容如下
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及公示情况。
卫生管理: 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
卫生设施: 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配备及运转情况,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室内空气质量、水质(如游泳池水)监测等。
(四)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
检查对象: 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经营单位。
检查内容如下
卫生许可: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
水质安全: 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运转、水质日常检测及上报、涉水产品索证等。
卫生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制定等。
(五) 学校卫生监督执法
检查对象: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高等院校。
检查内容如下
教学环境卫生: 教室采光、照明、噪声、课桌椅符合率等。
传染病防控: 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接种证查验等。
生活饮用水卫生: 饮用水水质及管理情况。
医疗机构/保健室设置: 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设置及依法执业情况。
(六) 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检查对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
检查内容如下
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
放射诊疗机构: 《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设备性能及场所防护检测、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患者防护措施落实等。
技术服务机构: 是否超资质范围服务,出具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等。
(七) 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检查对象: 涉嫌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游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场所及个人、涉嫌非法采供血的机构及个人。
检查内容: 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非医师行医、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血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 检查方式与频次
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通过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对象总数的5%。
2、日常监督检查: 根据风险等级和信用水平,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确定不同的检查频次。对风险高、信用差的单位增加检查频次。
3、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时段(如开学季、夏季泳池开放期、传染病高发期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投诉举报核查: 对收到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和处理。
5、联合执法检查: 必要时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医保、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6、飞行检查: 对问题突出、风险较高的单位,采取不提前通知的突击检查。
五、 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 (1-3月): 制定并公布年度计划;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公共卫生、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部署全年“双随机”抽检任务;开展春季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检查。
第二季度 (4-6月): 全面推开各领域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部署夏季游泳场所开放前专项检查。
第三季度 (7-9月): 持续开展各领域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游泳场所、住宿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夏季专项检查;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检查。
第四季度 (10-12月): 完成全年“双随机”抽查任务并公示结果;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对前期发现问题单位进行“回头看”;开展年度工作总结与评估。
六、 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科室、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计划有效落实。
2、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裁量适当。文明执法,廉洁自律。
3、加强协作配合: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委内各业务科室要加强与监督机构的沟通,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注重宣传引导: 结合检查工作,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培训,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
5、运用科技手段: 积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6、及时总结报告: 按时报送执法检查数据和工作情况,认真做好年度总结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七、 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确保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培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2、经费保障: 保障执法所需的车辆、设备、经费投入,确保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3、机制保障: 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开封市祥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公安备案号:410224020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