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耕地补贴政府补贴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直补到卡(折)。
2、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一、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我区所有乡镇。其他农场纳入所在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范围。农场职工与本区其他农民享有同等申请补贴的权利。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资金分配使用
补贴资金以上级下达指标文件为准,结合本地实际需求情况将资金细化,并报省市农机部门备案。
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发布资金使用进度,避免出现资金不足和大量结转。上年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结余资金补贴标准和范围依照当年实施方案执行。
继续在全区范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要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机具更新可在机具报废之前或者同时进行操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
四、发布实施方案。区农机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向各乡镇发布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五、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痕迹化管理。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六、补贴资金兑付程序。区农机部门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形式审核,公示2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原渠道退回并由农机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及时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会同同级农机部门联合上报。
七、确定补贴对象。购机者购机后自主向区农机部门登记申请补贴,登记申请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购机发票、粮食补贴卡及复印件、非现金购机支付凭证复印件,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事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资金往来证明及复印件、非现金购机支付凭证复印件,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事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农机部门定期在市农机信息网公示登记申请的先后顺序,补贴所需资金数额等基本信息。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在国补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实行普惠制,敞开补贴。如国补资金不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购机者在农机部门登记申请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并实行每个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为一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三台套(政府奖励除外),承担农机项目建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要求确定。
八、补贴资金结算程序
1、县财政部门收到农机管理部门的购机者资料,再次进行购机者信息比对,信息无误后分批进行补贴资金结算,并对所提供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3、动物防疫补贴
4、新型职业农民教育
宣传并接受报名培训。
5、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祥符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