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汴祥政土预告字〔2025〕第5号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汴祥政土预告字〔2025〕第5号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镇后岗村、贾岗村、牛头山村、小尹口村范围内涉及西姜寨镇后岗村、贾岗村、牛头山村、小尹口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工矿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二)、(三)、(五)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西姜寨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71日至2025715日。

特此公告。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 

 202571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