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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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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放学时路边摊影响交通安全等问题建议》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非常客观地提出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和建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涉及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始终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监管区域。今年以来,我局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更加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全面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已开展工作

(一)强化监管措施,突出监管成效

一是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高风险食品安全等级管理,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所有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D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每季度至少开展监督检查1次。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三小”食品经营店逐门逐户深入开展摸底,实施拉网式排查,对无证经营、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目前学校周边“三小”食品销售经营者持证率100%。三是针对辖区摸底情况列出有针对性地整治措施和计划,总体按照“规范一批、疏导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基础卫生设施、设备配置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食品销售经营店,要坚决取缔关停。坚决查处采购和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

(二)开展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查看学校周边食品销售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销售的散装食品“三防”设施是否完善、散装食品,经营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食品的,是否有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设备,并按要求贮存,经营者是否公示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等行为;严厉查处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销售“五毛”儿童食品、“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问题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过程中,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督促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以校园周边小餐馆、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饮品店、小饭桌及无证餐饮为整治重点,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小餐饮是否取得备案卡、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场所内外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清理和打击无证经营、餐饮具不消毒行为;严查小摊点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原辅料进货“无证”、“无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差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水平。督促各基层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首要职责,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网格化管理,推动现场检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二)强化联查联动,不断增强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活动准入管理,压实属地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售卖“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格规范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加强对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巡查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推进社会共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健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鼓励社会监督,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也需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和大力支持,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建造一个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食品安全市场,为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发展而共同奋斗!

杨威代表,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尉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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