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开封古汴京文物保护利用》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讨论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文物基本情况
开封作为八朝古都、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星罗棋布,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鲜活见证与重要载体,堪称开封的“根”与“魂”。我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27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68项(包含已划至港区管理的3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8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100余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32家,馆藏文物十万余件。
二、我局已开展工作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文物保护利用这一核心任务,系统推进以下工作:
(一)普查建档,夯实文保根基
近年来,我局持续梳理文物资源底数,不断完善文物数据库。开展了黄河文化资源专项调查;在对大运河遗址开封段多年田野调查、勘探、试掘工作基础上编撰完成了《大运河开封段文化遗产考古调查报告》;全面梳理完成开封市95处红色文化资源底数,制作了红色文化资源地图和红色图谱;对全市夏文化遗址进行了专项调查,认定符合夏文化遗址范畴18处;2019年开封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2021年新增河南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进一步充实了城市文化基因库,丰富了历史文化名城内涵。
自开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要文化工程扎实推进。通过成立“四普”领导小组、召开专题推进会、纳入周交办月点评考核体系等举措,细化各阶段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市“四普”实地普查阶段接近尾声。截至6月9日,全市新发现文物数量330处,新发现比例24.6%,居全省前列。实地普查结束后,“四普”工作将进入第三阶段(2025年6月—2026年6月),此阶段将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开封市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开封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
(二)加强保护,力推工程项目
开封市在文物保护修缮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推动多项保护工程落地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已圆满完成 9 处重要文保单位的修缮工程,涵盖开封城墙、刘青霞故居、朱仙镇清真寺等历史文化地标。同时,朱仙镇岳飞庙、相国寺大雄宝殿等 5 处国保单位的保护修缮方案顺利通过审批,后续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开展。18 处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国营仪封园艺场旧址、杞县大同中学旧址等,已完成保护修缮工程。此外,信昌银号金库旧址、河南省教育厅旧址等 10 处省保单位的保护修缮方案也已获批,后续推进工作稳步开展。资金方面我市共争取到中央及省文保补助资金 6661 万元,已拨付 2081.498 万元,为文物保护项目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积极督促各文保单位推进“三防”(防火、防盗、防雷)立项、申报方案等工作。目前,全市“三防”工程申请立项 27 项、确认立项 20 项、编制方案完成 8 项,累计下达三防专项资金 3035 万元,全方位提升了文物保护的安全。
(三)活化利用,释放文物价值
1、发布旅游路线。刚过去的端午假期,开封市发布四条特色旅游线路,带领游客从不同维度领略开封的独特风情:“宋韵端午畅玩之旅”以宋代文化为主题,串联清明上河园、龙亭、城墙、朱仙镇启封故园等10个核心景区,完整呈现大宋文化风貌;“地道风味逛吃之旅”整合寺门早市等9个特色美食点,系统展示开封饮食文化;“非遗传承体验之旅”汇集木版年画等1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遗址文化探源之旅”精选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繁塔、铁塔、延庆观、开封城墙、山陕甘会馆等多处历史遗迹和建筑,展现开封厚重历史底蕴。
2、开发文创产品。我局全面贯彻省“文旅文创融合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发挥宋都古城优势,坚持创意创新,在文创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起草《开封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办法(暂行)》,完善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运营单位的管理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事业单位研发文创产品。二是开展旅游购物市场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和“好购”专项行动,积极培育新型消费场景,培育丰富特色旅游商品,策划举办特色促消费活动,鼓励增开文创产品店,指导市博物馆开设文创商店,推动非遗、老字号、文创产品等进景区、进高铁站、进高速服务区等,在“来趣宋潮”一机游小程序开设“开封礼物”模块,统筹推进“培育特色商品、创新文创产品、布局消费场景”一体化发展。三是举办“开封礼物”评审认证会和“旅游文创精品”评选活动,推荐我市优秀文创产品及企业参加“中国好礼产业促进计划”“中国文旅产业博览会”和“河南省文化创意大赛”等活动。四是加强宣传推广,依托各类展会、节庆活动,利用官方媒体平台,宣传推介“开封礼物”品牌及文创产品,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
3、打造智慧文博体验。开封市博物馆联手嵩阳文化、Rokid,共同推出数字+科技+文博沉浸式观展新方式:“AR智能导览眼镜”,以“3D实物+动画场景+三维内容”结合的模式,把一个个文物历史演进模式构建出来,选取三十件已经扫描过的三维文物数据进行活化利用,受到游客广泛欢迎。在博物馆大厅打造智慧魔屏项目,对馆内特色文物资源进行集中数字化展示,观众可以选择感兴趣的展品,旋转、放大,查看文物高清细节,了解文物的详细介绍,享受沉浸式的互动体验。除此之外还可以切换专家模式,展示开封市博物馆各类业务运行数据和信息化建设成果,同时当馆内举行各种活动或会议时,还可以一键切换到会议模式,作为宣传展示平台,为博物馆举办各种活动提供支持。
(四)文旅交融,赋能区域发展
1、深化节庆品牌,打造"月月有节"文旅新格局
我局以"一城宋韵·东京梦华"为主线,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文旅活动、打造独特的旅游场景和氛围等方式,持续营造“一城宋韵 月月有节”。2024年,春节期间推出"大宋中国年"九大主题活动,获央媒报道12次,新媒体曝光量超4400万;元宵节举办"百戏闹元宵 万灯映汴梁"特色活动;清明文化节大巡游吸引30余家媒体报道,短视频曝光700余万;"519中国旅游日"发送宣传短信400万条;暑期"夜开封欢乐宋"推出80余项夜间消费活动;菊花文化节统筹51项文旅活动。2025年春节期间,我局精心打造"大宋中国年"品牌活动,推出9大类100余项特色文旅活动及3条精品线路,包括春晚贺岁、非遗体验、年俗展示等内容,营造浓郁宋韵年味。活动期间获央媒报道16次,省级媒体报道9次,新媒体矩阵发布内容93条,总浏览量128万。元宵节期间策划"万灯映汴梁"主题活动,发布专题攻略获19.4万浏览量。
2、深化文旅合作,共拓文创市场
在文创产品供给方面,建立"开封礼物"品牌认证体系,制定2项地方标准,累计认证旅游商品348件;开展4批"旅游文创精品"评选,奖励40件优秀作品。市博物馆、清明上河园等开发宋宝系列、"清园礼物"等特色文创,非遗传承人和老字号推出汴绣、官瓷等文创产品。品牌运营方面,"开封礼物"曾由专业公司运营9家实体店,现由市演艺集团重新规划IP运营方案。销售数据显示,192项认证商品2024年销售额达5743万元,文投集团在主要景区开设专卖店通过一系列举措,开封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创产品研发、认证、销售体系,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3、科技赋能文物,创新文旅体验
依托古城文物资源,积极推动科技赋能文旅,州桥遗址发掘伊始就坚持“边发掘、边保护、边建设、边展示”的模式,积极开展公众考古,采取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方法,阐释遗址文化内涵,科学设计研学课程,推动考古发掘、文化宣传走向普通的观众。开发了城墙光影秀、微梦大梁门等观光体验项目,以数字化为着力点推动开封文物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静态的文化遗产焕发出全新的文化活力。以文物类景区和文博场馆为重要支点,积极融入“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体系,坚持系统性重塑、颠覆性创意、沉浸式体验、年轻化消费,打造“研学开封 知行中国”品牌。
(五)立规明矩,筑牢法治屏障
1、健全制度保障,规范保护利用
开封在文物和名城保护中,努力构建完整的规划和法治体系,目前已初步形成三规划三条例的框架。《开封宋都古城保护与修缮规划》采用“双创双修、三位一体、四态融合、五个全域”的理念,侧重于地上文物的保护;《北宋东京城遗址保护规划大纲》以“点、线、面、体”的全方位立体式的思维体系,侧重于地下文物的保护;同时,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提出的“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要求,开封从现实需要出发,主动与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吕舟团队对接,启动编制了《开封市文化遗产展示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将系统提炼文物文化资源的价值,构建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体系,让城市文化资源空间化、形象化、可视化。这三个规划互为补充,互为完善,构成了文物和名城保护完整的规划体系。《河南省开封城墙保护条例》于2010年由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专注于开封城墙的保护管理。开封市自2016年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积极推进文物、名城保护立法工作,《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开封古城保护条例》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施行,三个条例形成了文物和名城保护的“三驾马车”,使文物和名城保护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三条例”侧重从法律角度为开封古城和文物保护保驾护航,而“三规划”则注重从规划层面加强开封古城和文物保护的统筹性,二者互为补充、互为完善,构成了文物和古城保护完整的规划体系。
2、强化市场监管,守护文物安全
对文物违法违规建筑,坚决予以打击,对开封城墙、山陕甘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区域违章建筑进行制止和查处,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规定性处罚,维护了古城历史风貌。对群众举报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及时核实、查处,确保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查处并办结一批未批先建和盗掘文物案件,有效震慑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六)广宣众参,厚植保护土壤
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为契机,我市精心策划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专题展览,直观展现文物资源及保护成果,让市民游客领略文物魅力。文物宣传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景区宣讲,普及条例内容,解答群众疑问。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文艺演出、新媒体平台等,拓宽宣传渠道,吸引年轻群体关注。这些举措显著提升了市民游客对条例的知晓率与认同感,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形成了共同参与、守护文物遗产的良好氛围,为开封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群众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化文物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实施系统性保护修缮工程、创新文物活化利用模式、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全民参与格局等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为传承历史文脉、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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