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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 的公告

关于送达《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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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环迪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

经查,你(单位)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文号为(汴)文综罚字〔2025〕F-000001号。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7号)第十三条第四项、第十九条之规定,现拟对河南环迪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认定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决定,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公开,并实施信用管理措施。

因采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将《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豫汴文旅信告〔2025〕00001号、豫汴文旅信告〔2025〕00002号)送达,现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有异议,可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将在收到申辩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

联系地址: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27号院南楼409室

联系电话:0371-23876202

附件:

1.《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豫汴文旅信告〔2025〕 00001号) .pdf

2.《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告知书》(豫汴文旅信告〔2025〕 00002号).pdf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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