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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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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

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6号)精神,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于2020年4月底挂牌成立,《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汴编〔2020〕60号)已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汴办〔2020〕18号)已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

原文化、文物、旅游执法人员已完成整合任务,由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职责,人员已合署办公、统一管理,相关的财务账户已整合。目前,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编制10名、全供事业编制29名,全部为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人员编制。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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