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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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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宣传科
位于四楼411   电话0371-23876292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监管、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指导、监管全市重大理论文献片、记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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