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保证开封市猪肉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发改委《河南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影响 做好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价格〔2019〕276号)、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猪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办文〔2019〕6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建立猪肉储备制度的实施方案》,并以内部明电形式下发。经过三年多的运行,该方案已经不再适应当下的保供形势。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重新制定了《开封市猪肉储备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开封市商务局联合开封市财政局、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封市农业农村局,由商务局起草方案草案,经过多次协商修改,最终制定了《开封市猪肉储备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经四部门会签,该方案于6月25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根据《河南省2022年省级猪肉储备工作方案》内容、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储备方式、储备标准、承储企业申报及评审程序、储备猪肉的管理和投放、补贴资金管理、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等内容,是下一阶段开封市猪肉储备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及主要依据。
四、储备企业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由企业所在县区商务、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检查核实,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对符合条件、自愿承担市级猪肉储备的企业,企业所在县区商务、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文件,并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申报市级猪肉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附件1)、服务业资金项目管理承诺书(附件2)及所需提供资料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
(二)组织评审。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组对推荐的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承储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组根据评审结论,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研究确定承储企业;市商务局负责签定储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