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开封市商务局申报的“开封老字号”标识,获得河南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登记号:豫作登字-2025-J-00026229),标志着开封市老字号品牌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该标识设计深度融入开封地域文化特色。其图形轮廓以开封标志性建筑鼓楼为原型,将“鼓楼”意象与“开”“字”“号”三个汉字巧妙融合在一起,既直观点明“开封老字号”品牌属性,又展示了开封八朝古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象征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活跃与活力。标识运用篆刻书法技法,标准字采用黄庭坚书法集字,赋予了标识浓厚的历史感和岁月沉淀的韵味。标识笔触在篆刻风格上进行了优化,流畅且富有力量感和历史沧桑感,象征开封老字号弘扬民族传统工艺,向下挖掘,向上融合,焕发新魅力,充分体现了开封老字号的深厚历史底蕴与与时俱进的活力。
为加强管理,市商务局制定了《开封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明确开封老字号标识适用于开封市商务局认定的开封老字号及开封老字号所属市场主体。未被认定为开封老字号的所属市场主体或品牌,不得使用开封老字号标识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