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
6月份总结
根据《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河南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通知(豫环办〔2019〕5号),为确保乡镇空气站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严防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自2019年8月起我市委托第四方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质控工作。根据年度监测方案,我市驻市监测中心承担着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的手工监测及比对工作。
一、加强在线数据审核
我市委托第四方质控单位每日在平台上对乡镇空气站点数据进行监控审核,2023年6月共标记异常数据26条,并每周对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统计和排名。(详见附件1)
市控水质断面自动站的运维公司每日在平台上对上一日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并上传至我市智慧环保平台,作为各县区加强河流断面管理的晴雨表,并将自动站的数据应用在碧水保卫战中,每月对各县区进行考核、排名。
二、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6月份,我市委托的乡镇空气站点第四方质控单位完成了示范区3个站点、龙亭区2个站点、鼓楼区1个站点、杞县12个站点、通许县6个站点、尉氏县6个站点、祥符区7个站点、兰考7个站点(合计44个空气站点)的核查工作。(详见附件2)
三、手工比对情况
2023年5月29日至6月3日,我市委托的乡镇空气站点第四方质控单位对祥符区4个乡镇站(半坡店乡、仇楼镇、兴隆乡、黄龙产业集聚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进行了手工比对检测,比对结果均为合格;2023年6月6日至6月11日,对龙亭区2个乡镇站(柳园口乡、北郊乡)、顺河区1个乡镇站(土柏岗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进行了手工比对检测,比对结果均为合格;2023年6月13日至6月18日,对兰考县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三义寨乡、坝头乡、仪封乡)进行了手工比对检测,比对结果均为合格。(详见附件3)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