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战“1+2+9”系列文件中《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7-2019年)》有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确保保护区界限准确、面积真实,保证勘界制图质量,规范保护区标志设立,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30日
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制图、标识标志设立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全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勘界、制图和立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H/T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GB/T 2025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GB/T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278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
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1794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HJ/T4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 77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5566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3 基本规定
3.1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和投影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3.2比例尺
3.2.1调绘底图应当采用1:1万的地图;没有1:1万地图的地区,应当采用相应精度的卫星遥感或航空摄影影像地图。
3.2.2勘界成果矢量数据精度应大于或等于1:1万。
3.2.3勘界成果印刷图可根据图幅大小选择合适的比例尺。
4 勘界技术要求
4.1勘测内容
4.1.1按照先远后近、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勘界路线,编制勘测计划。
4.1.2依据保护区范围批复文件、保护区划技术报告、示意图等相关技术资料,测定主要控制点、边界拐点、水井中心、取水口等位置的地理坐标,勘测界定批复文件中保护区范围的边界走向。
4.1.3勘测保护区区域内及外延1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县道及以上级别道路等各类基础信息,水厂、各类型排污口、水源地取水水质监测点位等专题信息。
4.2勘界成果
4.2.1勘界地理信息数据库
4.2.1.1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图层和专题要素图层。
4.2.1.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图层包括行政区划界线、河流水系、水库湖泊、交通道路、航线码头、建筑物等图层,参照GB/T 17278的相关要求进行命名。
4.2.1.3专题要素图层包括保护区、保护区界线、水厂、各类型排污口、水源地取水水质监测点位等图层,专题要素按照附录A.1的要求进行命名。
4.2.1.4数据图层应包含属性表。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属性表内容按GB/T 20258的相关要求建立。专题要素属性表内容按照附录A.2的要求建立。
4.2.1.5图层数据格式为ArcGIS软件支持下的Shapefile或Geodatabase文件。
4.2.2勘界报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应编写勘界报告文件。报告文件的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外业勘测、内业整理、勘测定界成果清单、质量检查报告及附件等几个部分,具体格式见附录B。
4.2.3保护区勘界成果图
现场勘测工作完成后,应绘制并印刷保护区勘界成果图,成果图内容及技术要求见4.3。
4.3保护区勘界成果制图要求
4.3.1图纸幅面
图纸幅面原则上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图纸基本幅面及图阔尺寸 单位:毫米
幅面代号 |
A0 |
A1 |
A2 |
A3 |
B×L |
841×1189 |
594×841 |
420×594 |
297×420 |
4.3.2图面配置
4.3.2.1图名
图名应放在图纸上方正中,字体用黑体,图名应为“XXX市(县、区)XXX乡(镇)XXX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成果图”。
4.3.2.2图阔整饰
图上应绘出公里网并标注公里数,图阔角应注出经纬度。
4.3.2.3指北针
指北针应绘制在图幅的右上角。
4.3.2.4图式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图式参照GB/T 20257的相关要求进行绘制,专题要素图式参见附录C.1。
4.3.2.5辅助图表
辅助图表包括地理位置图、图例、保护区面积表、拐点坐标表等。图例应绘制于图幅的右下角,其他辅助图表可根据图面情况安排在适当位置。
4.3.2.5比例尺
比例尺应绘制于图幅内下方正中的位置。
4.3.3注记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注记参照GB/T 20257的相关要求进行绘制,专题要素注记参见附录C.2。
4.4成果质量检查
4.4.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完成后,应按GB/T 24356要求对勘界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质量检查。
4.4.2质量检查还应检查以下主要内容:保护区边界是否与批复文件一致,区域基础地理信息是否准确,面积量算是否正确,成果图制作是否规范。
4.5成果管理与更新
4.5.1各级政府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后,应将勘界成果(地理信息数据、勘界报告)上报至上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并最终上报至省环境保护厅污防处备案,并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成果的保密及管理工作。
4.5.2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各级政府应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重新勘界,对包括地形图或影像图、边界拐点坐标在内的勘界成果进行更新,并重新上报至省环境保护厅污防处备案:
(1)保护区范围已经省政府批准调整;
(2)新增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已经省政府批准划定。
5 保护区标识标志设立技术要求
5.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
5.1.1 依据HJ 773,应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
5.1.1界标的设立位置,根据最终确定的各级保护区界线进行设置,并充分考虑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的特点。在划定的陆域范围内,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在人群易见、活动处(如交叉路口,绿地休闲区等)设立界标。
5.1.2界标一般设立于保护区界线顶点、重要的拐点、陆域水域交界处等位置;水域上的保护区界线也应设立界标,应设立为浮标。
5.1.3界标的设立应综合考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界标设立数量和分布而进行设置。
5.1.4保护区范围近似于多边形时,应在每一边两个端点处设置界标,当每一边的长度大于表2的设立间隔时,应在边长中心点或根据现场情况加设界标。
5.1.5保护区边界为弧形或接近弧形时,宜在陆域两个弧端点及弧顶处设置界标。
5.1.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的密度可参照表2进行设置。
表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密度表
水源地类型 |
保护区级别 |
界标设立间隔M |
每段边界1界标数量N |
地表水 |
一级保护区 |
1000~2000m |
L为每段边界的近似边长 |
二级保护区 |
1000~2000m |
||
准保护区 |
3000~5000m |
||
地下水 |
一级保护区 |
100m |
|
二级保护区 |
500~1000m |
||
准保护区 |
2000~3000m |
注:每段边界是指,根据主要拐点将保护区界线划分为一段段形状接近于一条直线的边界段。
5.1.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内容、材质、尺寸和形式应符合HJ/T433的相关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放大界标的尺寸。
5.2交通警示牌
5.2.1交通警示牌设置于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主干道、高速公路、航道等交通路线旁,设在保护区的道路或航道的进入点及驶出点。
5.2.2道路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GB 5768的相关要求。
5.2.3航道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GB5863的相关要求。
5.2.4交通警示牌的内容、材质、尺寸和形式应符合HJ/T433的相关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放大交通警示牌的尺寸。
5.3宣传牌
5.3.1宣传牌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在人群活动较为密集的区域及关键位置,包括路口、取水口、码头、休闲游乐区、道路等位置。
5.3.2 宣传牌的设立应符合GB/T15566和GB5768的相关要求。
5.3.3宣传牌的内容、材质、尺寸和形式应符合HJ/T433的相关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放大宣传牌的尺寸。
5.4一级保护区隔离
5.4.1一级保护区边界应设置隔离。
5.4.2隔离的形式可以为金属围栏、或生态防护林带,水域隔离应采用浮标形式。
5.4.3隔离金属围栏可采用编结网的形式,高度应不小于1.8米,立柱间隔不大于2米。
5.4.4隔离生态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3米。
6 监督实施
本指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附录A 图层与属性
A.1 专题图图层分类与命名
分类 |
图层要素 |
图层 名称 |
几何 类型 |
主要要素内容 |
定位基础 |
测量控制点 |
CKZD |
点 |
测量控制点 |
取供水 |
取水口 |
QSK |
点 |
地表水水源地取水口 |
取水井 |
QSJ |
点 |
地下水水源地取水井 |
|
水厂 |
SC |
点 |
供水厂 |
|
保护区区划 |
保护区 |
BHQ |
面 |
划定的保护水源地的区域,包含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
一级保护区界线 |
YJJX |
线 |
划定的保护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界线 |
|
二级保护区界线 |
EJJX |
线 |
划定的保护水源地的二级保护区界线 |
|
准保护区界线 |
ZBHQJX |
线 |
划定的保护水源地的准保护区界线 |
|
保护区拐点 |
BHQGD |
点 |
划定的保护水源地的保护区拐点 |
|
相关设施 |
排污口 |
PWK |
点 |
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汇入保护区的排污口 |
监测点 |
JCD |
点 |
水源地取水水质监测点位 |
A.2 专题图图层属性
分类 |
图层 要素 |
图层 名称 |
属性项 |
描述 |
填写示例 |
定位基础 |
测量控制点 |
CKZD |
KZDBH |
控制点编号 |
1# |
取供水 |
取水口 |
QSK
|
LONG |
经度 |
111°00′0.00″ |
LAT |
纬度 |
34°00′0.00″ |
|||
SYDMC |
水源地名称 |
卢氏县双庙水库 |
|||
SYDBM |
水源地编码 |
DB4601411224000R0004 |
|||
SYDLX |
水源地类型 |
湖库型 |
|||
QSKMC |
取水口名称 |
双庙水库1# |
|||
取水井 |
QSJ |
LONG |
经度 |
111°00′0.00″ |
|
LAT |
纬度 |
34°00′0.00″ |
|||
SYDMC |
水源地名称 |
卢氏县城区地下水井群 |
|||
SYDBM |
水源地编码 |
DB4601411224000G0001 |
|||
SYDLX |
水源地类型 |
地下水型 |
|||
QSKMC |
取水口名称 |
公园2# |
|||
水厂 |
SC |
GSCMC |
供水厂名称 |
卢氏县自来水厂 |
|
保护区区划 |
保护区 |
BHQ |
SYDMC |
水源地名称 |
卢氏县城区地下水井群 |
SYDBM |
水源地编码 |
DB4601411224000G0001 |
|||
SYDLX |
水源地类型 |
地下水型 |
|||
BHQJB |
保护区级别 |
一级保护区 |
|||
一级保护区界线 |
YJJX |
SYDMC |
水源地名称 |
卢氏县城区地下水井群 |
|
SYDBM |
水源地编码 |
DB4601411224000G0001 |
|||
SYDLX |
水源地类型 |
地下水型 |
|||
BHQJB |
保护区级别 |
一级保护区 |
|||
二级保护区界线 |
EJJX |
SYDMC |
水源地名称 |
卢氏县双庙水库 |
|
SYDBM |
水源地编码 |
DB4601411224000R0004 |
|||
SYDLX |
水源地类型 |
湖库型 |
|||
BHQJB |
保护区级别 |
二级保护区 |
|||
准保护区界线 |
ZBHQJX |
SYDMC |
水源地名称 |
卢氏县水峪河磨上 |
|
SYDBM |
水源地编码 |
DB4601411224000S0002 |
|||
SYDLX |
水源地类型 |
河流型 |
|||
BHQJB |
保护区级别 |
准保护区 |
|||
保护区拐点 |
BHQGD |
SYDMC |
水源地名称 |
卢氏县水峪河磨上 |
|
SYDBM |
水源地编码 |
DB4601411224000S0002 |
|||
SYDLX |
水源地类型 |
河流型 |
|||
BHQJB |
保护区级别 |
准保护区 |
|||
GDBH |
拐点编号 |
1# |
|||
相关设施 |
排污口 |
PWK |
PWKMC |
排污口名称 |
卢氏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监测点 |
JCD |
SYDMC |
水源地名称 |
卢氏县水峪河磨上 |
|
SYDBM |
水源地编码 |
DB4601411224000S0002 |
|||
SYDLX |
水源地类型 |
河流型 |
|||
JCDMC |
监测点名称 |
卢氏县水峪河磨上 |
|||
JCDLX |
监测点类型 |
水源地水质监测点 |
附录B 勘界报告格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报告文件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来源
1.2 测区概况
1.3 测绘任务
1.4 技术实施路线
1.5 人员组织、仪器设备
1.6 勘界依据
2 外业勘测
2.1 测绘任务规划
2.2 项目实施过程
2.3 测绘成果
3 内业成图
3.1 技术方法
3.2 分析整理现有数据资料及外业测绘成果
3.3 遥感影像处理
3.4 信息提取
3.5 拐点精确定位
3.6 保护区范围界定
4 勘测定界成果清单
4.1测绘内业提供成果清单
4.2外业测量点成果
4.3地图文件及数据库成果
5 质量检查报告
5.1 质检标准和依据
5.2 质检工作报告
附件 测绘单位资格证明复印件、外业测量点成果图片等
附图 保护区勘界成果图
附录C 图式与注记
C.1 专题图式
专题要素名称 |
图式 |
RGB |
透明度 |
取水口(井) |
|
边界:R0 G0 B0 填充:R218 G37 B29 |
0 |
水厂 |
|
边界:R0 G0 B0 填充:R0 G0 B0 |
0 |
一级保护区 |
|
边界:R218 G37 B29 填充:R168 G210 B104 |
40 |
二级保护区 |
|
边界:R230 G152 B20 填充:R255 G134 B190 |
40 |
准保护区 |
|
边界:R76 G230 B0 填充:R185 G255 B255 |
40 |
一级保护区界线 |
|
边界:R218 G37 B29 |
0 |
二级保护区界线 |
|
边界:R230 G152 B20 |
0 |
准保护区界线 |
|
边界:R76 G230 B0 |
0 |
排污口 |
|
边界:R0 G0 B0 填充:R0 G0 B0 |
0 |
监测点 |
|
边界:R0 G0 B0 填充:R0 G0 B0 |
0 |
保护区拐点 |
|
边界:R0 G0 B0 填充:R156 G156 B156 |
0 |
C.2 专题图注记
专题要素名称 |
注记式样 |
RGB |
取水口(井) |
1#井 仿宋(12号) |
R0 G0 B0 |
水厂 |
中牟县一水厂 仿宋(12号) |
R0 G0 B0 |
排污口 |
中牟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仿宋(10号) |
R0 G0 B0 |
保护区拐点 |
1# Times New Roman(10号) |
R0 G0 B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