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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典型案例(五)——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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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小微危废收集试点 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案例背景情况

开封市年产10吨以下危险废物量的小微企业点多面广、产废量少而分散,转移处理费用又较高昂,存在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本地经济的发展。为破解这一难题,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建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以下简称小微危废收集)体系,对全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了解,先后建成并投运5个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为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收集、包装、转运、贮存、处置一站式服务,实现危险废物“就地分类收集、安全及时转移、实时全程监控”的“一张网”全过程、规范化监管,有力推动营商环境评价中“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指标有效提升。

据此,生态环境部特向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发来感谢信,对该局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环境管理研究中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案例工作路径

按照“疏堵结合、企业自律、分类指导、加强管理”原则,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创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手段,破解转运难困局,降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成本,同时从严监管执法,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环境风险,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深入全面调研,制定试点方案。对全市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的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各环节、多层次摸排了解、调研分析、数据汇总,经专家上会讨论、党组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总体要求,规定了试点数量,划定了收集范围,将小微危险废物细分为18个种类,40个代码,为试点建设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严格组织评审,健全监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在试点建设前,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评估,下发试点建设许可批复。明确属地管理,压实工作职责,建立监督台账,形成了系统上下联动,部门分工明确的试点运行监管制度。依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全面评估,经专家研判,逐步调整试点范围或延续试点期限,对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取消其试点资格。

(三)规范建设转运场,强化分类收集。指导各小微企业在生产车间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化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室,对危险废物现场进行分类分区收集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室适当醒目的位置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分类明细图,在各种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张贴危废代码,弥补了危废分类的经验盲区,解决了小微企业在危废分类储存过程中的难点、痛点。

(四)建立危废台账,加强全程监管。各生产企业、运输单位、试点单位建立专用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内容,做到来源可追溯、贮存可查看、去向可跟踪。同时,在危险废物收集、分类、转运、处置场所和车辆上安装摄像头,采取24小时云监管,做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安全处置全过程监督。


三、案例应用效果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先行先试,推进小微危废收集体系建设,为1034家企业提供危险废物转运服务,总计收集危险废物768.5吨,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产废企业节约了经营成本590多万元,推动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环保贡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小微危废收集试点做法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认可,特发来感谢信。


四、案例应用启示

在推进小微危废收集体系建设过程中,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及试点单位以当好企业“引导员”“快递员”“服务员”“应急员”为抓手,不断增强试点建设成效,确保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全面收集处置,

一是当好“引导员”,加快试点规范建设。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持续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引导试点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技术规范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试点建设,从环评报告编制到项目审批、从项目选址到建设标准、从分区分类到危废标识,全程指导、全程服务,避免试点单位走弯路,形成小量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当好“快递员”,为产废企业排忧解难。试点单位的运行打通了危废收集、转运、处置全流程。由试点单位扮演“快递员”,上门统一收集危险废物,再委托第三方进行批量转运和处置,让产废单位不再为危险废物处置“伤脑筋”,避免了产废单位乱堆滥放、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现象。

三是当好“服务员”,做好技术指导与帮扶。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先后8次组织试点单位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多次开展小微企业“企业服务日”活动,倾听企业呼声,推进试点单位为企业提供“危险废物环保管家”服务。一方面,试点单位根据产废单位实际情况,为企业建立危险废物标志标识、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管理计划等一系列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免费为企业提供出入库记录、台账记录;另一方面,试点单位深入产废单位现场指导危险废物标准化贮存仓库建设,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指导整改。针对部分企业管理人员欠缺的问题,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帮助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系统申报、转移等工作,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问题,而且解决了因产废企业多、涉及范围广带来的监管难度大问题。

四是当好“应急员”,降低危废二次污染风险。在完成危险废物收集“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创新举措,充分考虑各县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短板,结合“散乱污”动态清零工作标准,将应急事件中需要处置的危险废物列入试点单位收集范围。一旦出现需要应急处置的危险废物,由试点单位规范暂存,再由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或联系第三方对接处置,做到快速反应处置,有效解决了看管、处置费用较高及处置周期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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