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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 0221 环罚决字〔2026〕10 号

豫 0221 环罚决字〔2026〕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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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封 市 生 态 环 境 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 0221 环罚决字〔2026〕10 号

开封合佳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1MAK55F0U12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杞县柿园乡西程寨村 106 国道西魏堂路口北 150 米 88 号

法定代表人:和堂春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我局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6 年 4 月 14 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开封合佳门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杞县:该单位未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表。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2026 年 4 月 14 日开封合佳门业有限公司被委托人谢金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 份 1 页;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1 页;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1 页;开封合佳门业有限公司人员花名册 1 份 1 页;2026 年 4月 14 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生产设备及配套安装的污染防治设施照片 4 张 4 页;《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目》摘要截图 1 份 1 页;2026 年 4 月 14 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勘察笔录 1 份 3 页;勘察示意图 1 份 1 页;2026 年 4 月 16 日我局执法人员制作询问笔录 1 份 4 页;2026 年 4 月 23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开封合佳门业有限公司复查被委托人谢金良提供新办理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复印件 1 份 1 页。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26 年 4 月 16 日,我局对你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 0221 环责改字〔2026〕7号),责令你单位责令开封合佳门业有限公司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表。2026 年 4 月 23 日,根据责改要求,我局对你单位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开封合佳门业有限公司已按责改要求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2026 年 5 月 11 日,我局向你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 0221 环罚告字〔2026〕11 号),告知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你单位依法享有的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开封合佳门业有限公司逾期未申请陈述申辩及听证,我局视为你单位自动放弃了享有的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你单位的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但未填报排污信息案违法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结合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现场取证情况,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裁量如下:裁量因素:违法事实,内容: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项目建设情况,内容: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的,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企业规模,内容:小型企业,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超过限期改正时间,内容:限期改正,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内容:1 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的,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是否配合执法检查,内容:配合检查,裁量等级:1,法定处罚金额上限(M):50000,法定处罚金额下限(N):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2,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6,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1, 1, 2, 1, 2, 1],处罚金额(X):6000,代入公式:6000 = 0 + ( 50000 - 0 ) × [ ( 2/ 5 )² + ( 1² + 1² + 2² + 1² + 2² + 1² ) / ( 5² × 6 ) ] × 5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它证据,证据材料:未知最终裁量金额:6000 元。经研究,我局对你单位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但未填报排污信息案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罚款 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名称 : 开 封 市 财 政 局 非 税 收 入 财 政 专 户 ; 银 行 账 号 :00000114927200366012;代办银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我局【执法八中队】处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第三联(备查联)报送我局【执法八中队】备案。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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