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 0225 环查(扣)字〔2025〕10 号
兰考尚军商砼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56HC12H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堌阳镇义合村
法定代表人:张尚军
我局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5 年 3 月 5 日 12 时开封市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期间 2025 年 3 月 11日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在你企业检查时,你单位未生产,但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厂区内有一台车牌豫A6699E的重型载货汽车正在厂区道路里运输行驶,未落实管控清单:“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的管控措施;2025 年 3月 12 日经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调查核实,该车牌为豫A6699E 的重型载货汽车排放类别为国五车型,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管控期间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你单位厂区道路内运输行驶的环境违法行为属实。
你单位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未执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5 年 3 月 12 日你企业向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执法人员提供的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单位的合法经营主体资格);2、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提供的在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你单位检查时拍摄的现场检查问题照片 2 张(证明你单位的环境违法事实存在);3、2025 年 3 月 12 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执法人员在你单位现场制作的勘查笔录、询问笔录共 6 页(证明你单位对环境违法事实的认可确认);4、2025 年 3 月 5 日 9 点 41 分开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的通知(证明你单位环境违法事实前已启动预警的事实);5、2025 你 3 月 12 日通过全国机动车排放查询网站查询的该车辆排放类别信息(证明该涉案车辆为国五排放类别,环境违法事实的存在);6、2025 年 3 月 12 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执法人员在你单位拍摄的你单位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管控牌(证明你单位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管控的管控措施);7、2025 年 3 月 12 日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执法人员在你单位检查时出示的执法证件(证明了执法办案人员具有合法的办案执法资格)
我局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因涉案车辆不在厂区内,我局决定对你(单位)混泥土生产线一间搅拌楼控制室进行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为自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5年 3 月 26 日。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单位厂区内西北侧。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4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