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0225环罚决字〔2025〕22号
单位名称:河南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7MYNQ29
地址:兰考县谷营镇106国道北侧
法定代表人:李春梅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5年4月14日开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 法人员翟文献、张悦悦,兰考县分局执法人员杨曙光,对河 南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 你公司汽油检测线和重型柴油车检测线正常使用。通过河南 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调取你公司历史检测报告发现 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①通过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 控平台发现你公司在使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检测时, 100%VelMaxHP检测过程阶段轮边功率大于实测扫描阶段最 大轮边功率,车辆未按国标规定扫描出最大轮边功率,导致 排放数据在检测阶段改变了检测关键参数,出具合格报告单。 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 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附录B.4.3 . 1 、B.4.3.2中加载减速法的检测要求,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 车牌号:鄂FG0702、新L29792、豫A7591X、豫B39339、豫B71689、豫BB3A66、豫BB3A70、豫BKV005、豫BKW827、豫 BLK720、豫BZP685、豫PGO207、豫BGK976、豫BVT527、豫 BLK249、豫BLK036、豫BLK775。②你公司存在柴油车擅自 改变检测方法行为:豫B43888柴油车(2025年3月19日在 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4年9月22日在你公司使 用加载法检测);豫BP9363柴油车擅自改变检测方法行为 (2025年3月19日在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4年 9月22日在你公司使用加载法检测);豫B91G39(2025年3 月19日在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4年9月22日在 你公司使用加载法检测);豫BNE170(2025年3月20日在 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4年4月29日在兰考通达 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使用加载法检测);豫BTV128(2025 年3月19日在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2年3月15 日在兰考县东方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使用加载法检测) 不符合《柴是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 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11.1、附录B.2.1.3中规定。综上:你公司存在未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的规范操作对以下柴油车鄂FG0702、新L29792、豫A7591X、 豫B39339、豫B71689、豫BB3A66、豫BB3A70、豫BKV005 、 豫BKW827、豫BLK720、豫BZP685、豫PG0207、豫BGK976 、 豫BVT527、豫BLK249、豫BLK036、豫BLK775、豫BNE170 、 豫BTV128、豫B43888、豫BP9363、豫B91G39车辆进行排放 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
以上事实,有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调查询问笔录、“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检测过程数据截图、在用车 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复印件、车辆缴费凭证等证据,可 以证实你公司存在未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 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违法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 违法事实,具体如下:
1.河南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共1页),证明你公司主体身份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 你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共1页),证 明你公司2020年9月7日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具有机动车检 测资质;你公司环保检测设备校准证书(18份共55页)证 明你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均已通过检定、校准且均在有效期 内。
2.河南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 份共1页),证明你公司法人身份;你公司授权委托书、被委 托人王治军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共2页),证明你公司王 治军全权代表你公司配合我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3 .2025年4月13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共5 页);调查询问笔录(1份共7页);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 监控平台后台调取的,豫B43888柴油车(2025年3月19日 在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4年9月22日在你公司 使用加载法检测);豫BP9363柴油车擅自改变检测方法行为 (2025年3月19日在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4年 9月22日在你公司使用加载法检测);豫B91G39(2025年3月19日在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4年9月22日在 你公司使用加载法检测);豫BNE170(2025年3月20日在 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4年4月29日在兰考通达 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使用加载法检测);豫BTV128(2025 年3月19日在你公司使用自由加速法检测、2022年3月15 日在兰考县东方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使用加载法检测) 以上5辆柴油车检测报告数据截图和原始报告复印件(5份 共15页),证明以上5辆车按标准要求应采用加载减速法进 行检测,但采用了自由加速法检测,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不符合《柴是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 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11.1、附录B.2.1.3中规定: 柴油车鄂FG0702、新L29792、豫A7591X、豫B39339、豫B71689、 豫BB3A66、豫BB3A70、豫BKV005、豫BKW827、豫BLK720、 豫BZP685、豫PGO207、豫BGK976、豫BVT527、豫BLK249、 豫BLK036、豫BLK775车辆检测报告数据截图和原始报告复 印件(17份共51页),证明你公司对以上17辆柴油车进行 环保检测时未按国标规定扫描出最大轮边功率,导致排放数 据在检测阶段改变了检测关键参数,但最终出具合格检测报 告,且办结了车辆检验业务。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 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 附录B.4.3 . 1 、B.4.3.2中规定。
4.河南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职人员台账1份(共 1页)证明你公司共有员工17人,属小型企业。
5.柴油车鄂FGO702、新L29792、豫A7591X、豫B39339 、 豫B71689、豫BB3A66、豫BB3A70、豫BKVO05、豫BKW827 、 豫BLK720、豫BZP685、豫PG0207、豫BGK976、豫BVT527 、 豫BLK249、豫BLK036、豫BLK775、豫BNE170、豫BTV128 、 豫B43888、豫BP9363、豫B91G39车辆环保检测价格表,证 明你公司对涉案22辆机动车收取环保检测费1320元。
6.河南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4月29日开封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共5页)。证明你公司两 年内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两年内受过同类处罚。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于2025年4月27日,对你公司 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豫0225环罚告字〔2025〕11 号),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未发起听证申 请,视为你公司放弃上诉权利。2025年5月29日开封市生 态环境局召开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会,经讨论,同意对你 公司处208000元整罚款,并处没收罚款1320元整。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 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 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 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 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负责。”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 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 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 其检验资格”的规定,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 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 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首要裁量因 素:违法事实,内容:伪造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20 辆以上 30 辆以下的,裁量等级3;其余裁量因素:裁量因素:企业 规模,内容:小型企业,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违法行为 持续时间,内容: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裁量等级2;裁 量因素:受处罚次数,内容:两年内受到同类处罚1次,裁 量等级3;裁量因素:是否配合执法检查,内容:配合调查, 裁量等级1;法定处罚金额上限 (M):500000, 法定处罚金 额下限 (N):100000, 首要裁量因素等级 (A):3, 其余裁 量因素个数(n):4, 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2,2,3,1], 代入公式208000=100000+(500000-100000)×[(3/5)²+ (2²+ 2²+3²+1²)/(5² ×4)]×50%,自定义裁量计算值:
0,最终裁量金额:208000元。
我局对你公司出具机动车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
为作出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
1.给予罚款贰拾万捌仟(208000)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车牌号为鄂FG0702、新L29792、豫 A7591X、豫B39339、豫B71689、豫BB3A66、豫BB3A70、豫 BKV005、豫BKW827、豫BLK720、豫BZP685、豫PG0207、豫 BGK976、豫BVT527、豫BLK249、豫BLK036、豫BLK775、豫 BNE170、豫BTV128、豫B43888、豫BP9363、豫B91G39机动 车检测费用共壹仟叁佰贰拾(1320)元整。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 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开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 专户;银行账号:00000114927200366012;代办银行:河南 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 理回单到我局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第三联(备查联) 报送我局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六十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 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 罚决定的执行。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 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
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