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文件要求,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对2026年2-3月份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进行核查,经研究决定,将存在不满足备案条件、填报内容有误或不规范等问题的《开封市祥符区马彬农牧养殖产业店规模化建设》等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法予以撤销,原备案无效。
特此公告 。
公告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
联系电话:0371-22700067
通讯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市民之家
附:2026年2—3月撤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明细表
2026年4月1日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