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最新预报,3月3日起,全省扩散条件较差,污染逐渐积累,将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汴政办〔2023〕33号)要求,我市于2026年3月4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区、有关单位要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督促全市工业源、移动源、社会面源等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控措施执行到位。
2026年3月3日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