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0日至9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局属二级机构、各县区分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先后3次组织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落实,逐条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扎实整改。三是确保整改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履行整改责任,不回避、不敷衍。实行清单化、台账式推进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明确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聚焦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巡察、审计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整改主体责任未扛稳抓牢,整改体制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反馈后,局党组制定整改方案,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每月28日前各牵头领导、各责任单位向局巡察整改办报送一次问题整改情况,每周各责任单位梳理一遍承担问题的整改情况。三是重新梳理上次巡察和审计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和整改台账。四是围绕本次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台账式推进,推动反馈问题扎实整改。
2.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边改边犯,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针对用车及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完善了《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严格用车审批,明确车辆使用时间、驾驶员、乘车人、使用用途,非必要不租车,租车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二是制定了《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工作规程》,加强中央和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协调财政部门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三是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项目资金支出,持续加强环保资金拨付工作监督指导,提高资金支付率。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丰富学习形式,加强研讨交流。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建设。“两微三号”及时更新发布群众关心的大气、水、环境污染治理等民生内容,发布优质原创内容,引导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更多关注。自2024年10月以来,微信、微博原创篇数200篇,科普、民生相关宣传类30篇。截止2025年3月14日,“开封环境”微博账号粉丝数达到791,转评赞3.4万。三是加强“两微三号”运营方的指导约束,签订服务协议,确保“两微三号”运营成效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提升环保统筹协调能力。下发《关于对部监督帮扶交办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的通知》,建立完善整改责任体系,压实属地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高标准完成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累计反馈335个问题的整改,对其中215个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行动,积极争取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31万元,完成3条国家和省级监管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提前完成“十四五”任务。联合市城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核查工作的函》,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专项行动,聘请第三方对市区10条黑臭水体定期监测,持续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整治成效。针对淮河流域监督管理局通报的8条黑臭水体问题,纳入《开封市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已完成整改4条,正在整改4条。三是严格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对70家养殖企业进行了复核,协调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整改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提升了畜禽养殖户的守法意识。督促相关单位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更新改造,开展管网补短板行动,提升污水收集能力。
3.污染防治攻坚落实不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我市于2024年9月20日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委办、市政府办于2024年10月30日印发并实施《开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台账。开展涉VOCs企业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5项。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完成14家共49.6吨/年溶剂型油漆替代。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突破,PM2.5浓度全省排名第6位,首次进入全省第一方阵,PM10、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3项指标完成省定目标,全省仅有3个地市完成;优良天数242天,同比增加12天,超额完成省下目标任务,改善率位居全省第3位。2024年,全市10个国、省控考核断面全部完成省下目标,按月累计达标率为95%,在全省排名第4位。三是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建设。按照《开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细则》、《环境投诉办理流程》,认真做好环保信访接件、转办、催办、办结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各类举报件的处置回复。强化重点案件办理,对重点投诉件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投诉问题是否属实、处理是否到位、回复是否规范等情况,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加大涉环保舆情案件办理力度,2024年9月到2025年2月共收到“四部门”交办各种环境舆情件11件,目前均完成整改,办结率100%,没有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4.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执法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①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移动源污染源监管,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升级改造、各县区APP专项检查、省厅协助等措施,推动问题彻底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我市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联网率100%。二是制定下发《开封市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14个砖瓦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2024年申请中央大气专项资金,推动8家砖瓦窑企业共9条6000万标砖/年以下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淘汰退出,组织开展砖瓦窑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三是开展自动在线、监测报告造假环境违法行为交叉互查专项行动,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四是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全市56家正常联网检测机构全部检查完毕,立案处罚56家,立案率100%,处罚金额约697万元。对开封市广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报告作假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3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146万元,并依法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取消其检验资质。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代理机构须经党组会研究后选定。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以案促改”活动。三是纠治形式主义。加强对“两微三号”的管理,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严禁强制点赞、投票、转发等行为;加强文件及数据审核,压实人员责任,杜绝数据统计差异,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四是加强严肃工作纪律教育。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病事假审批备案制度。杞县分局对未办理外出审批手续的四个重点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全局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加强部门工作纪律整顿和人员管理教育。五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使用。减少租车业务,非必要不租车。完善了《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严格用车审批,用车时明确车辆使用时间、驾驶员、乘车人、使用用途,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
2.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提升环保执法质效,避免宽松软。制定了2025年度环境执法稽查方案,成立了环境执法稽查专班,每季度对县区执法工作开展稽查,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到位。成立案卷评查专班,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对全市环境执法案卷进行审核,确保案卷质量。二是依法依规执法监管,在日常执法办案中,严格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中“不予处罚”等五张清单和《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目录清单》等“四张清单”的规定执行。所有涉及免于处罚、从轻处罚和销案的案件,不论案值大小,均需经过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委员会讨论决定。
3.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频发。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规定对系统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党组(扩大)会安排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廉政教育工作,强调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三是结合“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及时通报省、市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四是谋划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4.资金、资产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一是严格项目前期调研,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加强项目申报学习培训,组织专家开展中央资金申报帮扶,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入库成功率。协调财政部门调度相关县区清洁取暖资金拨付情况,下发《关于开封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执行逾期的提醒函》,督促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目前已统计232022户,每户补贴41.74元。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支出合法、合规性的事前审核,一切费用开支做到内容真实、手续完备,各项支出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严禁出现超规格承办会议、超标准接待情况,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
1.班子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研究,会前充分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充分酝酿,未经研究的项目资金一律不予支出。二是强化班子成员担当作为。班子成员要参与每个议题的研究讨论,提出意见经充分论证后方可形成决议。
2.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来选拔任用干部。2024年底,局党组提拔重用了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干部队伍建设。2025年已启动新一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齐配强基层关键岗位。二是畅通干部横向和纵向交流渠道,把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从机关选拔优秀年轻的干部放到基础锻炼,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交流到局机关任职,真正把干部交流到合适岗位,促使干部勤勉敬业、担当作为。三是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对年轻人进行多岗位培养,压担子,逐步解决市局机关中层干部年龄老化突出问题,形成合理的“老中青”梯次配备。此外,根据市里统一安排,今年拟公开招录公务员6人、事业编6人。四是加强学习培训。以提升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为目的,2025年初制定了教育培训学习计划,系统各单位根据专业情况进行培训,逐步提升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五是推选1名同志到移动源科工作,推选2名核与辐射相关专业同志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工作,加强重点科室人员力量配置。六是积极从超编的单位选人到缺编的单位工作,优化县区执法队伍力量配置。
3.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开展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局属各党支部委员、党务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理论学习,提高支委党务工作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对局属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24年下半年共进行2次督促检查,确保“三会一课”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把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做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切实把反馈意见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抓,做到整改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分解细化到部门,逐项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实行专人负责、专班推进,从严从实推动整改。
(三)进一步推动工作。把巡察整改与干部学习教育相结合,不断提升系统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做到两促进、两提高,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针对行政许可审批、环境执法、督导督察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源头防腐,营造清朗纯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71-23151106
电子邮箱:kfhbzw@126.com
中共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