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文正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李文正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顺河回族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副科长职务;
徐新远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副科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局禹王台分局副局长职务;
杨孝武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璐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军齐同志任通许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闫海楠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尉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任丽娟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局长职务。
2024年3月26日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