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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飞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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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张飞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张景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黄运福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督协调科科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重点污染源监察科科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王敏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访与投诉科科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生态环境和项目建设监察科科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刘萍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大队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龙亭区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邱晓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禹王台区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许鹏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大队长,其原任市环境监察支队顺河区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2022年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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