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仓储智能化改造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仓储智能化改造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仓储智能化改造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仓储智能化改造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515日-2026520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尉氏县工业基地二环路南

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15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危废暂存间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

2、废水。项目不涉及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不涉及固废。

尉氏县动立塑料制品厂年产1000吨塑料包装袋建设项目

尉氏县大桥乡北通院村七组村

尉氏县动立塑料制品厂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43万元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挤出、制膜、 制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危废暂存间设置吸风管微负压收集,共同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15m高排气筒,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运用于堆肥处理,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河南捷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包材料配件及纸箱包装、机械设备项目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兴业路南段

河南捷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80万元

1、废气。珍珠棉生产线、气泡膜生产线、塑料膜生产线、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表5、《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6-2020)表1标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注塑、纸箱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 5、《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塑料制品行业、包装印刷行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破碎工序、发泡机械设备、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循环冷却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及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及沾染水性油墨的废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及沾染切削液、矿物油的废抹布、手套、含切削液金属碎屑、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3

通讯地址:尉氏市民之家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