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拟批复尉氏县水坡镇永盛家具厂年产3000套办公家具及3000套免漆家具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拟对尉氏县水坡镇永盛家具厂年产3000套办公家具及3000套免漆家具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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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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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水坡镇永盛家具厂年产3000套办公家具及3000套免漆家具建设项目 |
尉氏县水坡镇西杨村 |
尉氏县水坡镇永盛家具厂 |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21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各车间切割、排孔/造型等主要产尘设备上设置收尘软管,批灰打磨废气负压收集,以上废气共同经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制造业 A 级 PM 排放要求;各车间封边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涂胶、贴纸、批灰废气密闭负压收集,以上废气共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15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15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 1家具制造业、《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家具制造业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家具制造业 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运走堆肥处置,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隔声罩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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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英上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迁建项目 |
尉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零碳科技产业园7#厂房 |
河南英上恒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50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注塑、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气罩收集,危废暂存间设置吸风管道,共经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破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级。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循环冷却水用于车间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更换时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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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瑞诚阀门铸造厂年产4000吨铸件技改项目 |
尉氏县朱曲镇黄庄村 |
尉氏县瑞诚阀门铸造厂 |
河南嘉煜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措施投资36.1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覆膜砂铸造熔炼废气、熔模铸造熔炼废气经封闭式旋风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20);制模、浇注、熔蜡、射蜡、组树、脱蜡废气经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制壳、浇注、脱壳废气、清理废气经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河南省 2019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制模、浇注废气同时满足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及环办便函[2021]341号铸造行业 A 级企业要求,甲醛《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酚类《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焙烧废气经低氮燃烧+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A 级企业要求:PM、SO2、NOx、烟气黑度排放限值。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感应电炉冷却水、脱蜡釜蒸汽冷凝水循环利用,定期排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7962653
通讯地址:尉氏市民之家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