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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钰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25000头生态富硒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钰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25000头生态富硒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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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钰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25000头生态富硒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钰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25000头生态富硒猪项目

开封市尉氏县庄头镇陈家村

开封钰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尉氏县庄头镇陈家村,主要对一车间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96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3万元。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固液分离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等。

固液分离间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固液分离间为封闭式结构,废气负压收集;污水处理站集污池、进水池、污泥池、AO池加盖密闭,负压收集。以上废气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有猪尿、猪舍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除臭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固液分离粪水等。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水解酸化+红泥膜厌氧反应池”)处理,沼液在耕作施肥期作为液体肥料用于配套消纳地进行综合利用,在非施肥期在场内沼液暂存池中暂存,不外排。

3.噪声。项目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疾病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由畜禽防疫公司直接带走处理,不在场内暂存。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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