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开封军用机场抢修抢建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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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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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军用机场抢修抢建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项目 |
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兴隆村西014县道1号(兴隆乡工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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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
河南泰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开封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由开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开封市公路总段第一工程处,主要从事公路、桥梁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受开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委托,开封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下属物资供应分公司承担了开封军用机场的道路及飞行区的维护及保养工作。为保障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开封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拟投资17463.59万元在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兴隆村014县道1号(兴隆乡工业园内)建立专门的保障队伍,主要有人员、机械及物资供应体系等组成。 |
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及施工机械工作时尾气。为减少项目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开封市生态环境系统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开封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十大行动方案》等文件有关施工期扬尘控制要求,施工期采取四项具体防治措施使施工废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可将施工活动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降至较低水平。 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间无需设置施工营地,且施工范围较小,施工人员较少,因此产生的施工生活污水量较少,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时间: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施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通过以上措施可将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并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定点堆放,及时送指定的消纳地点处置。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各项固体废物可实现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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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371-22700067
通讯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市民之家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