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通许县科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美甲灯及500万个化妆品包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通许县科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美甲灯及500万个化妆品包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通许科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美甲灯及500万个化妆品包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通许科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美甲灯及500万个化妆品包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523日-2025529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通许科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台美甲灯及500万个化妆品包材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产业集聚区经四路北段东侧88

通许科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林与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为新建,总投资504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占总投资的0.22%。项目占地面积7850m2,建筑面积7850m2,主要生产美甲灯及化妆品包材,主要生产工艺:注塑、组装等,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螺丝机、电络铁等

  • 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共同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15m排气筒排放粉碎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焊接工序废气固定焊接工位,收集后通过车间顶部排放。
  • 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以及职工生活废水,其中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经集聚区污水管网排入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自动上料机、除湿干燥机、镭雕机、包装机、引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废包装材料、废金属滤网为一般固废,其中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废金属滤网收集后外售、收尘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