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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瑞尔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瑞尔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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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瑞尔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封瑞尔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注塑件项目

开封市祥符区西姜寨乡融合大道河南鸿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开封瑞尔达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探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祥符区西姜寨乡融合大道河南鸿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主要年产80万套注塑件,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1.废气。注塑成型和冷却脱模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要求。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化粪池收集后经专人清掏定期肥田。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废脱模剂瓶、废活性炭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3858856
通讯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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