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关于拟批复开封铭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拟对开封铭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开封铭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项目 |
通许县产业集聚区园区北路与祥云路交汇处 |
开封铭来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广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6300万元,年产6000吨方便食品。 |
废气。面粉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炒馅、化油、油炸废气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经15m高专用烟道排放,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1中型(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3.3m2,<6.6m2)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引领性指标相关要求。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差异化指标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加盖,投放除臭剂、周边绿化等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沉淀池+A/O工艺,1座,15m3)处理后,与锅炉软水制备废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总排口,经市政管网排入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及通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泵类及废气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烂菜叶、废包装材料、废食用油、污泥、收集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废油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烂菜叶、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定期外售;废食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污泥交由专业污泥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收集废油交由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定期清运。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通许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4850036
通讯地址: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