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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批复河南邦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制构件5万立方预制构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9日拟批复河南邦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制构件5万立方预制构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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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拟对《河南邦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制构件5万立方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河南邦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预制构件5万立方预制构件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官庄乡冢丘岗村向北260米213省道路西

河南邦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500万元,建成后年产预制构件5万立方米

一、废气治理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砂、石上料粉尘经收集后用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煤灰装卸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搅拌工序粉尘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由高于筒仓且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预制件养护废水湿法切割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三、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品脱模剂容器废塑料模具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和切割过程产生的混凝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处理措施

营运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措施并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系 科 室: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1-28666623

通讯地址:杞县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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