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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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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推进

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祝云宪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做好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的责任感

水利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过渡期以来,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抓好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中,省水利厅连续6年被评为“好”的等次,定点帮扶工作连续7年被评为“好”的等次。今后一个时期,随着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深入推进,水利工作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面临着新要求、新课题和新挑战。

第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今年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了2023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后强调指出,要真正有效地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完美结合起来。我们要细心体会这一重要论述的思想内涵,深刻理解把握“完美结合”的高标准、严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主线,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今年4月,中央纪委、省纪委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都把“解决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作为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对农村供水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阶段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饮水安全问题、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涝区治理等方面对水利工作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第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让农村具备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楼阳生书记在全省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有效衔接”和“完美结合”上深入研究、下足“绣花”功夫,向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一步一步扎实迈进。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我们扎实推进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与过去相比,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但距离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产生活条件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农村供水保障不稳固、农田灌排效率不够高、农村河湖生态环境受损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任重道远。

第三,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工作面临着新挑战。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突发性、极端性更加突出、常态化,给农村地区带来巨大影响,给农村防汛抗旱带来巨大挑战,粮食等农产品减产、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受损等因灾返贫风险不断加大。我们要主动适应恶劣天气多发频发的情况,强化农村防洪设施基础,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加快筑牢防洪减灾防线。要提高水旱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及早做好各项准备,未雨绸缪,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遇到情况能够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因水旱灾害因素带来的返贫现象,发挥水利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锚定目标任务,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

第一,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以集中整治中纪委、省纪委提出的“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这一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为抓手,切实抓好4项工作。一要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地区、供水薄弱地区、自然灾害影响地区农村居民饮水状况持续开展动态监测,重点做好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状况排查,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响应机制,保持问题动态清零。二要大力推进“3+1”工程建设。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确实无法纳入城乡一体化、规模化供水范围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确保不落一户一人。到今年底,力争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以上,规模化率达到60%以上。三要强化县域统管。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建立县级专业化管护平台,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县域统管目标年底前不低于50%,明年上半年全部实现县域统管,目前仅有29个县实现了统管、占比19.7%,距离目标任务差距较大。四要确保水质。深入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强化农村水质管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今年底之前要全部配足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

第二,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水利工程建设。一要持续强化农村防洪能力建设。以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性灾害为重点,不断完善防洪工程布局。抓好水毁设施修复重建、骨干河道治理及堤防达标建设、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消除存量隐患。强化山洪灾害防御,持续优化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常态化落实“叫应”机制,推进小流域“四预”能力建设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二要不断完善农村抗旱工程体系。在供水水源不稳定、洪涝干旱易发、粮食主产区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和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加快水源工程供水管网渠系向乡村延伸。实施12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和国债灌区项目改造,统筹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同建设,优先将具备水利灌溉条件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三要逐步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旱情、墒情动态监测分析,科学制定应急供水方案,精细调配抗旱水资源,有力有序有效落实抗旱各项措施,统筹安排好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四要继续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大力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长江中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全口径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250平方公里,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 448平方公里、坡耕地改造5.6万亩,建设2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

第三,建管并重,不断提升农村水利管理能力。一要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小型水库、骨干淤地坝等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监测设施建设。推动水库、堤防、水闸、灌区、引调水工程等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提档升级。二要强化河湖长制。建立省内河长制工作协作机制,并与周边省份跨界河湖协调联动,强化流域河湖、跨界河湖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联治,着力构建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探索建立村级河长制工作室,健全村级河湖管理保护体系,畅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利用“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推进重点难点河湖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三要强化水资源管理。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划定地下水禁、限采区,加强地下水监测和动态预警,全面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加强地下水超采区自备水源工程管理,依法关闭违规自备水井。

第四,突出重点,开展好水利帮扶工作。一要加强人才技术帮扶。开展水利人才“组团式”帮扶,集中力量帮助基层解决水利疑难问题。加强基层水利干部培训帮扶,因地制宜推广“订单式”水利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开展脱贫地区等重点区域专题帮扶培训班。二要落实水利劳务帮扶政策。在重点水利工程及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河湖管护、水土流失治理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动更多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就业收入。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河湖管护就业岗位中优先吸纳满足岗位技能要求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助力乡村振兴。三要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统筹推进巩固拓展水库移民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加大移民脱贫人口跟踪监测帮扶力度。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时下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完成后扶资产清理登记,不断改善和提升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稳定。四要加大重点区域支持力度。统筹支持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提升水利发展水平。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优先安排。从水利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对卢氏、嵩县、台前、淅川等4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县,兰考等20个省第一批乡村建设示范县的水利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五要推进定点帮扶工作。要继续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用足用好帮扶政策,防止定点帮扶村发生系统返贫和新的致贫,指导协调驻村第一书记认真履行建强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职责。加大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水利乡村振兴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各级水利部门要及时总结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进度,对照年度工作任务,要采取务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水旱灾害防御、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资金保障、组织领导、人才支持等方方面面,全省水利系统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厅乡村振兴办公室要沟通上下,协调各方,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市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理念方法的精髓和实质,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创造性部署推动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在用好政府财政资金的同时,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增发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融信贷资金,运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募投建管一体化方式,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将项目和资金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建设示范县以及脱贫地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区域倾斜。

三是强化示范带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抓典型带一般、抓两头带中间。从项目谋划、工程建设、河湖管理、人才培训、水利技术推广、水量智能化调度等方面,树立一批典型,打造一批样板。由厅乡村振兴办牵头,厅相关处室配合,水文水资源中心相关单位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通过典型示范,树立标杆,形成经验,引领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做好乡村全面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厚植为民情怀、永葆为民初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水利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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