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祥符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模板的通知》(办水保函〔2026〕232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执行
《通知》是贯彻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重要配套文件,对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编制,提升方案针对性和实用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审查人员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全面掌握新的编制内容与格式规范。
二、严格时限,落实新规
《通知》明确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6年6月1日后不再接收不符合模板要求、内容和格式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各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要立即对照新模板开展自查自纠,确保2026年6月1日起所有新申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均严格按照《通知》附件规定的编制内容、格式要求编制。
三、强化审查,确保质量
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审查过程中,要将是否符合新模板要求作为审查的硬性标准,对不符合内容和格式要求的方案,一律不予受理或通过审查,切实维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特此通知。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模板的通知(办水保函〔2026〕232 号) .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吴亚萌 联系电话:0378-23853211)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