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定,结合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1月14日,我局制定了《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汴市监〔2022〕173号)。2022年以后,《公司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修订。2024年11月省局新版"四张清单"发布实施。经对比,市局原清单(2022年11月版)与省局新清单内容存在重复。为了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清单的纵向统一,
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和监管执法实践需求,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
二、“四张清单”体系架构
“四张清单”分别为《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和《<开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三、“四张清单”的主要内容
“四张清单”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重要意义、指导原则、适用范围、注意事项以及实施时间等。所附《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包括免于处罚53项、从轻处罚9项、减轻处罚9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7项。所附《<开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包括免于处罚9项、从轻处罚9项、减轻处罚8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项。清单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设定上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力求瞄准高频事项、激发市场活力、防范执法风险、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