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客体条件。申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创造质量高、运用效益好、保护能力强,并满足以下条件:
1.2025年1月1日之前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环保等政策。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河南省专利奖,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推荐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申报书、附件,装订成册,双面打印。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内容与纸质版完全一致,制成一个独立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内部存放申报书、附件。
1.申报书为WORD文档(请勿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
2.附件为营业执照、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等支撑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
(三)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推荐程序
开封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后,按照要求对河南省专利奖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初审把关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省市场监管局。
四、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8月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开封市晋安路与七大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jjgk@126.com。
联系人:段军权 22783622 15890958615
附件:1.关于开展河南省省长质量 (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