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经营主体: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踏青祭祖的传统节日,也是我市旅游、住宿消费的高峰期。为规范清明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价格环境,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坚守诚信底线
各住宿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价格主体责任,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客房价格,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不得在经营成本无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客房价格加重消费者负担;不得与同行、行业协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约定涨价幅度,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严禁随意变更、反悔违约。
二、规范明码标价,做到公开透明
各住宿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义务,全面、准确、清晰公示客房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无论是线下经营场所(大堂、前台等醒目位置),还是线上预订平台,均需明确标示客房类型、计价单位、实际售价、优惠政策、入住退房时限、退改规则、加床费、早餐费、延时退房费等全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让消费者清晰了解价格信息,自主选择消费。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更新标价信息,严禁模糊标价、虚标原价、隐瞒收费项目;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客房、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杜绝强制捆绑消费、变相抬价。
三、强化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清明文化节期间,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聚焦住宿行业价格乱象,加大线上监测、线下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重点排查客房价格异常上涨、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欺诈、在经营成本无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客房价格等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经营者,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住宿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保存好预订记录、收费票据、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并通过12315渠道投诉举报。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