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以来,我局联合县公安局以“护民生”为中心,开展假冒伪劣违法活动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我局于2024年3月5日接到县公安局关于在位于兰考县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2号的“雨辰名烟名酒”(以下称为“当事人”)销售高仿“海之蓝”牌白酒案的《案件移送函》。
该案最终由我局进行处理,对当事人进行了没收和罚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是一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相衔接的典型案例。
通过联合集中检查,我局加大了对于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惩了侵权行为人、同时曝光了他们的违法事实,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