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安全开封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打印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全开封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
通知
汴政办[ 2012 ] 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安全开封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安全开封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

      2012年是中原核心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3号)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2〕21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开封创建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汴政〔2011〕63号)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10号、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和市十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安全开封创建为主线,以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基本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制度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创建效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开封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任务,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努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2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8人以内),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55以内。
      2.全面完成安全开封创建年度任务。按照汴政〔2011〕63号文件要求,2012年,市政府确定在尉氏县、杞县、开封县、开封新区、顺河区等5个县区,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电力、监狱管理、农机、教育、旅游等8个行业(系统),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厂、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河南开封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开封销售分公司、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创建示范单位;各县、区选定30%的乡镇(街道)、村(社区),30%的规模以上企业为创建示范单位。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
      1.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是构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严格执行已建立的重大隐患公示、督办治理、效果评价和整改销号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结合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能够接受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完善企业隐患报告、部门过程监督、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责任追究相结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构建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隐患等完整工作链条,逐步形成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三是建立督促考核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豫政〔2011〕41号)精神,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季度对不少于执法检查指标20%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交流学习;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成效作为企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见谈话,对排查治理不力的严肃问责追究。完成2011年省、市挂牌督办未整改到位的2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任务。
      2.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针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建设、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行为,治理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在坚持和完善区域内、行业内联合执法的同时,针对危险物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难点问题,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县乡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措施,对打击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惩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严格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减少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1.危险化学品。各县区年内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进化工园区(聚集区);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和容量分析;对地处人口密集区(或城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并制定规划,逐步搬迁至化工园区(集聚区);年底前,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类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事故。
      2.烟花爆竹。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和技术规程标准,年内完成全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提升工作,关闭退出5家生产企业,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5家左右,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违法分包转包、违规使用氯酸钾和礼花弹专项整治。
      3.道路交通。加强道路运输尤其是公路长途客运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长途卧铺客车集中整治;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完成市、县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深入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
      4.消防安全。持续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全面加强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三大能力建设,进一步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组建高层、水域、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分队,增大高精尖装备和消防主战车辆配备比例,打造现代化中原消防铁军;全力打赢“清剿火患”战役、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全国农运会消防安保攻坚战三场硬仗;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全面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5.建筑施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监察;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除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不予许可开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依法暂扣证照,并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6.职业卫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9〕43号)精神;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以危险化学品、建材、木制家具、皮革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危害源头控制,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
      7.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强力推进冶金机械等8个行业(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40%实现达标。突出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继续开展防雷安全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
  1.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要协调市内主要新闻媒体,结合实际,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电视台要制作安全创建专题宣传片,每周播放1次,日报和晚报要开办安全创建专题专栏,每月刊发1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开展安全创建短信宣传,每月向全市群发安全生产提示警示常识短信1次。二是利用各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的意识。三是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全市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安康杯竞赛等系列活动。四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知识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市、县级分管领导参加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五是大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社区平安使者计划、阳光雨露工程、送安全文化到基层等,开展全民安全理念教育、警示教育和常识教育,教育培训率达到60%以上;编辑印发安全生产科普读物、宣传画册等,推动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是研究制定全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评选出10家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力争年内2家企业达到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标准。七是积极开展“百城万企”大演练,全市和各县(区)都要至少组织1次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综合性演练,辖区高层住宅、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组织疏散逃生以及自救互救等演练;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1次具有本行业(系统)特点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针对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每季度组织全员参与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其他单位针对各自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要组织开展规模适度、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
      2.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进一步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审证再培训率达到100%;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公司、车间、班组)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再培训率均达到100%,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应知应会率达到100%;强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安全专业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到40%。
      3.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在全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大力营造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的浓厚氛围。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安全监管干部“下基层、进企业、办实事”活动;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
      (四)加强监管支撑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完善综合监管和执法监察体系。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机制,做到权责一致、管理与服务相统一;进一步明确市、县(区)执法监察权限,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监管,未成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县、区要于年底前全部成立到位;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全部设立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授权其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权;加快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和检测检验设备配备;各级政府设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保证本级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经费,市级安全监管机构年底前达到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落实安全生产岗位津贴;创建示范县(区)安全监管机构年底前达到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重点乡镇(街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做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技术装备到位。 
      2.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支持重大安全科技攻关项目研究,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依托市职业卫生检测检验中心,启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机构建设;加快“金安”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形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
      3.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年底前完成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装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共同应对气象灾害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市、县(区)完成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自然灾害信息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安监、气象、地震、水利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预警机制;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完善社会保障救助体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高危行业要全部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畅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
      4.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市级安全生产考试考核与宣传培训教育体系,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大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持续完善理论考试与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师资库,推进培训资源共享。完成考试平台建设工作,实现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计划申报、计划审批、在线考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联网操作。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统计制度,完善考核结果网上公开查询制度,做到资源共享;规划布局均衡配置培训资源,对全市现有5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审核,促优化、促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开封创建是市委、市政府站在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战略性重大决策,是抓当前、谋长远,抓源头、打基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规划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综合协调。安全开封创建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建立创建推进机制,完善制度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有效整合资源,加强督促检查,迅速全面铺开;行业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年度创建实施方案,强化协调沟通,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形成创建合力。
      (三)注重示范带动。在安全创建工作中,要按照“源头规划、制度保障、文明习惯、安全文化”持续递进的创建思路,2011年度安全创建示范单位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制度标准,丰富内涵,提升品质;2012年确定的示范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强化宣传,加大投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创建。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安全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注重宣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创建工作经验、典型事迹,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民共享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检查考核。市政府将安全开封创建工作列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将根据年度创建目标任务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完善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强化检查考核,年终将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相关文件:

    【下载DOC】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