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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
十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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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十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十项措施

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开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赋予企业二维码

依托开封市纪委监委“清廉开封·码上监督”平台,建立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赋予 企业“汴企通”二维码。

二、执法主体全覆盖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对赋码企业执法检查时,适用本文件规定。

三、入企执法必扫码

行政执法机关入企执法检查,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等特殊情形外,必须扫描“汴企通”二维码方可进入。

四、执法行为“码”上传

行政执法立案查处事项,按照“码上监督”平台设定的执法程序逐项落实,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有关文书全部上传。

五、涉企执法审慎包容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照过罚相当原则,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处罚。全面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制度,可以采取教育提醒、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

六、明确“码上监督”主体

市司法行政部门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入企执法行为依法监督;各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对本县(区)行政执法机关的入企执法行为依法监督;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对本系统的入企执法行为依法监督。

七、“码上监督”闭环管理

通过“工作台账预警单、工作进展提醒单、任务落实交办单、问题差距督办单、专项任务督查单”五张清单,对涉企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实施以“建账、办理、催办、反馈、 办结”为核心的闭环运转监督机制。

八、企业诉求“码上受理”

企业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咨询和投诉。企业也可以拨打市政府企业投诉专线、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电话、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有关线索导入平台统一监管。投诉处理机构受理投诉后,严格按照《开封市企业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九、“码上监督”高位推动

成立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强化“码上监督”结果运用

对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执法检查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法定职权、执法行为明显不当等过错的,依法追究过错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推进落实“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适时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违反“赋码”工作有关要求的单位予以批评。“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开封(法治政府)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参考。

附件:1.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开封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3.赋码企业行政执法检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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