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1日
开封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题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 府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市经济运 行工作, 打好战疫情稳经济主动仗, 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 间,实现“双过半”“全年红”,为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作 出开封贡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 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 12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2〕19 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动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一)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积极对接并落实 国家、省工作部署,在针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 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6 个行业 企业进行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 的基础上,逐步将范围扩展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 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 个行业企业。抓紧办 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 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 还存量留抵税额。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一次性全额退还 存量留抵税额,按月退还部分持续推进
2.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自 2022 年至 2024 年底, 将省人民政府在 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 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的适用主体, 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4 年 12 月底前
3.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及时下达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国库单独拨付,充分保障退税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6.尽快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尽早批复年度预算,及时 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8 月底前
7.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 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 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 领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8.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 款保障,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提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9.抓紧完成 2022 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加快 2022 年 已争取的 102 亿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按 2022 年 8 月底前 基本完成使用的要求做好安排,并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发行完毕,8 月底前做好安排 并尽快拨付到项目
10.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市财政局会同人行开 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分局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 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加强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 金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1.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9 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 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建立全市专项债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制度,持续谋划储 备符合条件的项目,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按要求 向省报送推荐项目,及时做好已安排发行项目进展情况调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13.积极运用市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加大对符 合条件担保风险项目的代偿补偿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加强与政 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 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 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 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开封银保监分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加强与省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确保省融资担保基金对我 市业务支持政策全部运用到位、尽早落地见效,力争市级担保 机构年末融资担保余额达到 3 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5.深入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及时拨付奖 补资金,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6.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统保覆盖面。对纳入年出口 300 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统保平 台的,保费全额补贴;纳入 300—600 万美元统保平台的,保费 补贴 80%;对年出口 6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在省出口信保保费 补贴基础上,市财政给予剩余部分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开封银保监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7.设立 4000 万元“ 外贸贷 ”资金池, 积极开展“ 外贸 贷 ”业务。从“外贸贷 ”资金池资金中按照企业向承办银行实 际申请使用“外贸贷 ”贷款而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 30%贴息, 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 银保监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8.实施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程。设立开封市科创基金, 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设立市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准备 金 2000 万元 ;科技信贷准备金池对合作银行开展的“ 汴科 贷 ”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损失 50%给予补偿,单笔贷款补偿金额 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各合作银行开展科技型企业贷款业务 的,财政按科技型企业向合作银行实际支付的上年利息总额的 30%给予各合作银行补贴,同一家合作银行每年度获得贷款贴息 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对省“科技贷 ”企业按应付利息 3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年贴息不超过 50 万元。加强科技企业专 项政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开封市中支、 开封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9.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 6%—10%提高至 10%—20%。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0.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 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 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 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 年将预留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 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非预 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 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21.实施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壮大,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首次或连续三次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补;对于“ 四个 50”企业首次备案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奖补。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 实施方案》(豫财科〔2020〕30 号)支持政策。补助标准按照 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核定的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额一定 比例进行分层级补助,补助额度最高 4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六)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22.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性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所 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缓缴企业 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保费政策至 2022 年年底,并按照省 规定扩围至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23.对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 业”等 5 个特困行业实施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基础上,按省规定 扩围至其它特困行业。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缓缴期至 2022 年年底,失业、工伤保险费期至 2023 年 3 月。
(七)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24.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 将 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 30%提至 50%, 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 60%最高提至 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 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25.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 1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 定给予社保补贴, 并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 业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推动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八)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 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26.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 企业、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特殊群体,要求全市商业银行积 极对接工信、交通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 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 2022年底。办理延期时不得“一刀切 ”地强制要求增加增信风险措 施。在延期过程中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 调贷款风险分类, 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27.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 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 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作为,及时优化 信贷政策, 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 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 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 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 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因 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 经金融机构认定不作逾期记录报 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28.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货物 运输保险、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业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开封银保监分局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29.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专项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 信贷工具,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等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力 争全年发放再贷款再贴现 60 亿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0.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 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 2%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人行开封市中支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1.创新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积极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 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推动金融机构拓 宽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 权利和动产抵质押业务,破解轻资产、抵押担保不足的中小企 业融资难题,促进上下游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 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开展动产融资,力争全年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50 亿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2.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严禁银行、保险机 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力争普 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和首贷户占比较 2021 年 提高,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总体较 2021 年下降。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3.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 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 普惠小微贷款管理。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4.引导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到内部 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优化提升贷款精细化定价水平,适当下 放贷款定价权限,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继续维持利率 在较低区间。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5.强化窗口指导,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 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贷款给予内部资金转移定 价利率优惠。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36.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区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采 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 降低 综合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37.研究出台我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 见》,整合提升现有文件内容,通过一个一揽子文件支持企业上 市。建立和完善开封市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注重挖 掘、培育优质企业资源。深入贯彻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对 涉及多部门审批的,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办理,大力营造良好 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部门合力,联合发改、工信、科技等部 门构筑融资路演平台,推动企业再融资常态化。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8.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落实“绿色”通道制度, 实施上市挂牌奖补,推动我市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39.配合开展“豫见北交所 强化资本极”专项活动,推动 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赴北交所上市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0.推动符合条件的新基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能源项目 纳入省基础设施 REITs 试点项目库,积极参与基础设施不动产 信托投资基金(REITs)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1.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鼓励国有投融 资企业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绿色(碳中和)、双创、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债券,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开封市中支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42.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做好推动创设民营企业信用保 护工具工作,帮助我市民营企业通过信用增进实现债券发行 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 力度
43.鼓励农发行开封市分行围绕科技创新、新型城镇化、灾 后重建、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合作,加大 中长期融资服务力度,该行力争全年新增贷款 20 亿元,中长期 贷款比重较去年年底提升 10%以上。通过落实金融“双十条” 政策,积极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 长贷款期限。
责任单位:开封银保监分局、人行开封市中支、市金融工 作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44.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 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45.积极争取保险资金,加快建立项目、强化融资对接、跟 踪服务,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 来源。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开封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46.对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引进保险资金支持我市交通、能 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不 超过 1%的奖励,每户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47.加快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推动“小升规、 规改股、股上市”。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
时序进度:2023 年 2 月底前
(十三) 加大对文旅行业的支持力度
48.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 对 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 100%,补足保证 金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序进度:2023 年 3 月底前
49.落实文旅行业财政补贴。对 3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 2022 年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景观提升的新增贷款,财政给 予最高不超过 50%的贴息支持。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3 年 12 月底前
50.落实兑现奖补政策。贯彻落实《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汴发〔2019〕8 号),开展 2021 年度奖补工作,兑 现落实奖补资金 1000 万元,力争 2022 年 7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7 月底前
三、推动稳投资政策落地见效
(十四) 快速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51.2022 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包 括运粮河引黄调蓄、惠济河(杞县段)重点河段治理、惠济河 (祥符区段) 重点河段治理等工程 。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清 单,加强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并优化工作流程。全力推进郑开 同城东部供水、涡河重点河段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切实 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十五) 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52.对市域全境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综合立体交通 网工程,加强资源要素保障, 多渠道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做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 工一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加快推进储备项目前期工 作,确保能开尽开。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进一步 加强金融等政策支持,再改造提升农村公路 80 公里、桥梁 30 座,建设“美丽乡村路”50 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十六) 快速推进城镇化投资
53.全面落实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统筹海绵城市示范城 市建设和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合理布局城市管 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争取列入海绵城市建设的 11 条市 政道路尽快实施。加强城市重要生命线工程安全保障,加快推 进城市地上、地面、地下设施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安全 系数。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4.积极谋划新的基础设施、地下管廊、老旧小区、背街小 巷、城市更新等各类建设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省、市 投资计划。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55.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导各县区 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 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 筹各类管线敷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十七) 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
56.鼓励支持民间资本灵活运用 PPP、资产证券化、基础设 施 REITs 等方式参与投资,提高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便利程 度,鼓励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57.落实中央、省资金支持政策,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 30%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四、推动促进消费政策落地见效
(十八) 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
58.鼓励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 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信贷支持、适当降低 贷款利率,合理满足服务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59.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引导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促 销活动,鼓励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 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60.开展“河南人游开封”惠民消费活动, 推动景区严格按 照“预约、错峰、限流”要求有序开放。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61.支持旅游企业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出台旅行 社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实施细则, 明确服务内容、服 务标准等要求, 规范业务流程。支持具备条件的星级旅游饭
店、等级民宿等旅游企业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住宿、会议、餐 饮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十九) 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62.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 进城限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9 月底前
63.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全面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 辆购置税政策。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64.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全面实施中心 城区充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 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全年新建充电桩 700 个。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65.扩大汽车后市场消费, 对二手车经销法人销售收购二手 车的,减按 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66.扩大家电和其他线上线下消费。在家电、商超、餐饮等 消费领域发放电子消费券 357500 万张,为企业纾困解难;拟定 6 月中下旬或 7 月中上旬与开封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举办 2022 年 开封市“钜惠汴梁”线上惠购节; 拟定于 6 月底举办 2022 年开 封市第 30 届汽车文化节及商业促销节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十) 加快发展平台经济
67.利用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对辖区内网络经营户和电商平台 进行监管,促进平台内网络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扎实开展“网 剑行动”等各类专项清理工作,依法查处刷单炒信违法线索, 打击网络平台各种违法行为, 保证平台经济有良好的发展环 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 行为,依法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 境。依法依规做好平台经济反垄断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68.鼓励电子商务基地(园区)建设。支持在我市建成并投入运营 1 年以上,且在集聚、承载、服务、保障、孵化、示范 引领、辐射带动等方面成效突出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人才培训 暨企业孵化平台积极申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以及 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69.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鼓励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 龙头企业,引导开封市内的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评国家级电子 商务示范企业、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先进企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0.组织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园区和平台申报省级海外仓示 范企业、跨境电商示范园区、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争取 省财政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1.推动区域性平台建设。引导市内快消品、农产品、旅 游、文化、生活服务等电商平台整合,扩展直播、社交、微商 等功能, 向区域性、社交性平台转型。支持仪表、家居、农产 品、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业打造 2—3 个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 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引导平台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2.打造电商直播产业基地。鼓励利用政府部门闲置房产以 及市区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建设或将原有电商产业园区改造升 级成为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服务于一体,硬件 齐备、专业化团队支撑、人才培养孵化功能完备的电商直播产 业基地。鼓励各县区借助基地广泛开展直播电商培训,培育孵 化网红达人,健全直播电商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五、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一)有效促进房地产消费
73.研究出台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74.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原 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25%,可向下浮动 5 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人行开封市中支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75.研究通过发放购房券、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 支持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76.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特殊困难群 体,落实延期偿还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分局、市金融 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7.通过公租房对最困难群众提供住房保障兜底。在全市范 围推广使用公租房 APP, 简化申报手续,方便低收入住房困难 群众申请公租房; 用好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 金,及时、足额向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发放租赁补贴。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十二)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78.建立完善开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 对“白名单”内企业从建立项目开工“绿色通道”和优化预售 资金监管模式两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复工达产。建立 项目开工“绿色通道”。在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前,已取得《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 已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的新建项目,经施工许可审批部门同意后,可根据非永久性工程、桩基先行施工的 相关规定,提前进场进行土地平整、搭建围挡施工暂设、临水 临电接入、土方施工、降水施工等非主体工程施工。优化预售 资金监管模式。对于 2022 年度涉及施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 目,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提前提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账户余 额,专项用于本项目复工复产,后续监管额度按规定的形象进 度监管。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79.引导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 则,通过发放并购贷款、降低利率,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 收购重组困难房地产企业或其优质项目。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80.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经营稳健、风险可控房地产企 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建筑施工企业给予必要流动资金贷款 支持,不盲目“一刀切”抽贷、压贷、断贷,不得强行划转重 点监管资金。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81.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 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的条件等因素,按套分摊商品房 预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超出额度部分作为一般监管资金由房 地产企业使用,允许通过银行保函、商业保险、国有担保公司 担保函替代,在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合理释放 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性。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 银保监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82.研究制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合理顺延商品房竣工交 付、不动产首次登记时间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8 月底前
83.压实各级政府、房地产企业责任,积极处置问题楼盘, 防止房地产领域风险向金融和财政领域传导。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二十三)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84.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到 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85.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开封市中支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86.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身缴存人单月最高 提取额度由 600 元调整为 800 元, 已婚缴存人单月最高提取额 度由 1200 元调整为 1600 元。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六、推动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四)全面落实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87.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健全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框架。针对 当前农资价格依然高企情况,在前期已发放 9701 万元实际种粮 农民一次性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 4365 万元实际种粮 农民一次性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稳定推 进夏粮丰收和秋播生产,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7 月底前
88.积极做好钾肥进口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89.完成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落实中央和省级每 亩补助 200 元资金,推动把秋粮种植面积落实到县、乡、村, 确保秋粮面积稳定在 338 万亩以上,推动玉米、水稻成本保险 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开封银保监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1 月底前
90.落实上级产粮大县、稻谷目标价格等补贴政策,精心组 织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完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落实好 2022 年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的政策要 求,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指导 全市粮食收储企业准备夏粮收购仓容不低于 90 万吨。引导各类 主体入市收购,畅通农民售粮渠道。实施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市 场化收购双轮驱动,在协调辖区央企认真进行中央储备粮轮换 收储的同时,严格落实市级储备粮 2.76 万吨的轮换收储任务, 组织推动市级承储企业圆满完成 3.5 万吨市级储备粮采购入库 任务,督促指导各县区如期完成 5.27 万吨县级储备粮建设任 务,进一步夯实我市粮食安全基础, 同时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入 市收购, 健全优粮优价市场运作机制, 指导帮助农民顺畅售粮、企业有序收粮,确保种粮农民“卖得好”,企业有效益。
责任单位: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9 月前完成小麦等主要夏粮品种旺季收 购,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全年粮食市场化收购任务,2023 年 1 月底前、4 月底前,分别完成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和稻谷、玉米 等主要秋粮品种旺季收购。
91.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筑牢 粮食生产根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92.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现代化 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十五)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93.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试点建设为重点,加速 推动屋顶光伏开发,进一步梳理优化存量风电项目,推动 2021 年新核准风电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94.推动平煤神马东大光伏制氢等绿氢示范项目开工建设,
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绿色低碳氢源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二十六)增强煤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95.积极推动银企对接,引导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用好支持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加大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七、推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七)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
96.建立市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指挥部, 坚 持平时能防、疫时有备, 建立常态常备、平急转换、平台调 度、专班保障等工作制度,实体化运行综合协调、工业生产、 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重点项目、防疫保障、督导 督查等领域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 府督查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97.对接“ 四保 ” (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助 力、保防疫安全) 白名单企业(项目)运行调度平台,分行业 (领域)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保障办法, 出台对应 实施细则, 确保“ 四保 ” 白名单应纳尽纳, 并及时发布市级 “ 四保 ” 白名单企业(项目),2022 年 6 月底前实现本领域白 名企业(项目)总产值(投资额)覆盖率超过 70%,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 营、物流正常配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 据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二十八)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等成本
98.持续落实好规上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二 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 10 万元,对第二季度 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奖励 20 万元。以上奖补资金省与市县财政按照 1∶1 比例分 担,其中市级分担部分由市与区按照企业地方级税收分成比例 分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8 月底前
99.贯彻落实特困行业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落实对受疫情 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 气、用电“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 6 个月的费用缓缴期, 可 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欠费滞纳金。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 国网开封供电公司、市城管 局、供水公司、新奥燃气公司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0.结合实际对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闭环管理等支 出进行补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统筹用于企业防疫支 出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1.推进水电气暖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城镇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等 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明确可保留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 明码标价。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 网开封供电公司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02.降低办电成本, 严格执行供电企业投资界面, 确保 “应投尽投 ”;降低用电成本,推广“用电+能效服务 ”。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开封供电公司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3.落实好国家 2022 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 降 10%政策。
责任单位:市通管办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4.在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 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 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支持 400 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项 目原则上由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承建,依法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确定施工单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二十九)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105.给予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 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 自 2022 年起免收 3 个月房 租、减半收取 12 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 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3 年 6 月底前
106.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
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鼓励出台房租减免政策,积 极争取省财政补贴 2022 年 1—6 月减免房租实际补贴的财政资 金给予 20%的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7.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适度、依法依 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受疫情影响、生 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 部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租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08.对减免租金的各类出租人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税务部门, 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 人提供贷款延期、宽限期及续贷、减费让利等优惠政策,引 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 款等支持。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开封市中支、 开封银保监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 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纾困支持力度
109.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交通运输 行业助企纾困政策,及时拨付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交通专项补助 资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1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 输、文化旅游等行业, 鼓励银行加大贷款力度, 采取下调利 率、减免手续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 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开展景区、文体设施经营 权、门票收入权质押和文旅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动产抵 押贷款。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 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11.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结合实际依法制定不予 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 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2.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 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 ”通道, 1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三十一)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113.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政策措施,设置交通运输“ 四保 ” 白名单企业高速路口 专用“绿色 ”通道,对白名单企业(项目) 的客货运司机、快 递员的吃住行等隔离费用全免。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4.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 辆,严格落实“ 即采即走即追 ”要求。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15.落实好高速公路通行费差异化优惠政策, 落实油价补 贴政策,对农村客运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出租车、城市公交企业 进行补贴,实行营运车辆年审业务“延期办 ”。对营运车辆逾 期未年审的,统一延长办理期限到 2022 年 7 月底截止。延期办 理期间,对营运车辆未年审的不予处罚。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7 月底前
116.提高保险出险理赔效率,鼓励适度延后营运汽车保险 等保费缴纳时间。
责任单位:开封银保监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17.用好“12328+三级调度 ”机制,开通货车司机健康码 申诉“绿色 ”通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疫情防控指 挥部)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118.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硬隔 离县乡村公路,不得以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为由限制车辆和司乘 人员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二)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
119.建立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等重点地区货物运输 “直通车 ”制度,专班保障与重点地区的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120.“一企一策 ”协调解决重点工业企业关键原辅材料采 购、零部件配套、设备运输、资金等问题, 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确保产业循环顺畅。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工业企业“ 白名单 ”确定完 毕,后期动态管理
121.支持龙头企业构建县域产业链生态体系, 常态化开展 市内产业链企业和产品对接, 带动市内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提 升产业链配套水平。
责任单位:各行业部门分别负责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2.强化重点工业行业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 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风险。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三)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
123.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城乡冷链和物流枢纽建设专项资 金, 加快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提升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 输、应急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4.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物流产业发 展,用好省里对国家、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投资超过 5000 万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智能化仓 储设施、保税仓储等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按照不 超过总投资额 30%、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的政 策,鼓励各县区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5.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建设, 持续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引导我市企业尤其 2021—2022 年受水灾、疫情影响严重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申 报 2022 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服 务业发展资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6.加快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积极申报县域商业体系 建设示范市,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督促我市杞县、 兰考县、尉氏县、通许县加快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连续实 施至 2025 年,补齐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 送体系、改善优化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 活服务供给质量等。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27.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积极争取 入围全省 15 个县域示范性物流公共配送中心、300 个示范性乡 镇物流综合服务站,争取省财政补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128.积极落实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等企 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29.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 产地贮藏保鲜能力,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四)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130.加强重点外资项目对接和服务。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 面清单,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按照《鼓励类外资投资目 录》,支持外资加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 环保等领域投资。充分发挥港资、台资、日韩、世界 500 强四 个外资专班作用,对重点外资项目建立服务台账实行全流程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落实好《2022 年河南省重点外资 项目推进计划》,在出口退税、开拓市场、贷款融资等领域加大 支持力度,对纳入计划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31.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积 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 业、金融业),按到位资金额每 100 万美元奖励 10 万元,奖励 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32.适时推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 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 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
责任单位:人行开封市中支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33.加快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地方性制度建设, 完善外企 “服务官”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6 月底前
八、推动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三十五)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134.扩大“ 三支一扶 ”、特岗教师、医学院校毕业生特 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基层项 目招募规模,招募人数不少于 1000 名。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开展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急需人才 招聘,招聘人数不少于 1200 名。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见习对象 为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失业青年,全年募 集就业见习岗位 3500 个以上。确保 2022 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 业率达到 9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35.结合县域特色,打造“一县一品 ”人力资源品牌。加 强基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劳务协作,开展转移就业 时效性、组织化、保障度、获得感“ 四提升 ”行动,打造“政 府推动、机构作为、市场运行、精准对接 ”的人力资源合作模 式。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域、行业的财政和金融支 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拓宽农 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推动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 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2022 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1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36. 以杞县、尉氏县为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一批 规范化零工市场,建立自由市场等经营网点,支持“夜经济 ” 发展,带动更多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37.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 争取入选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 获得省财政奖补 资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三十七)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建设
138.引导各类培训主体利用疫情“ 空档期 ”,统筹推进线 上线下培训,重点组织停工待岗职工参加在岗转岗技能培训, 确保全年职业技能培训 16 万人次。加大“马兰花”创业培训计 划实施力度,全年完成创业培训 1.56 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39.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技能的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 员、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 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 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 多不超过三次。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 1000 元、中级(四 级)1500 元、高级(三级)2000 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0.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可由本行业、本 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牵头, 以单个 企业名义申请组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 互联网+职业技能培 训 ”,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八)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力度
141.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等返 乡下乡创业,积极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服务、运营、融资、 农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和财政全额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等 优惠政策。成立农民工返乡创业专家服务团,打造全生态、专 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返乡下乡创业提质增效, 助力乡村振兴。全年促进返乡创业 0.95 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142.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通过以工代赈等方 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完善政策维护大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三十九)持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
143.做好常态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开展百日千 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等“10+N”专项招聘活动,强化人岗供 需匹配,实现市场主体恢复和就业增加双促进。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4.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 贷款 6.75 亿元以上,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 时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45.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除中央补助 外, 由省与市(县) 按照 1:1 分担, 祥符区与市本级按照 市、区 6:4 分担 。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 持范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46.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做好脱贫人口、低保人 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一对一”帮扶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四十)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147.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对 2022 年度 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持 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 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 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48.用好省下拨我市的 4.33 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等困难群众手中。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 按规定为低保 人员增发生活和价格临时补贴,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 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149.建立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统筹推进居民 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完善落实粮食、成品粮油、猪肉、蔬 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机制,有效保障市场供应、防止价 格大起大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粮食和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50.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 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九、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四十一)牢牢守住长周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反弹的底线 151.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总策略和“动态清零 ”
总方针不犹豫不动摇,落实“ 四方责任 ”和“ 四早 ”要求,坚 持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划小单元、群 防联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快方舱医院和大型集 中隔离点建设,建立步行 15 分钟核酸“采样圈 ”,不断提升常 态化疫情防控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6 月 1 日开封市主城区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 作,建立步行 15 分钟核酸“采样圈 ”。6 月底前全市设置完成核酸采样点和采样屋,8 月底前完成开封市体育中心 2000 间方 舱医院建设,改造指令下达 48 小时投入使用。10 月底前建成 每万人 60 间大型集中隔离点。
(四十二)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152.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完善应急指挥体系, 在 2022 年主汛期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查漏补短完善应急预案,抓住紧急避险、紧急抢险两个关键环节开展演练, 对汛情雨情险情提前三天研判, 应急抢险提前两天预置力 量,应急避险提前一天完成转移,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 事故的底线。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53.扎实推进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十三)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154.配合行业主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主体 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 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盯紧高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 管短板,扎牢监管笼子。
责任单位:人行开封市中支、开封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 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55.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自救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 险化解方案,盘活存量资产,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156.坚决兜牢财政风险底线,切实保障“三保 ”支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四十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57.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十五条硬 措施 ”和河南省 50 条实施意见,推动我市 64 条具体措施落 实,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0 月底前
158.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 百日攻坚 ”行 动,2022 年 9 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按时完成 2022 年农村危 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序进度:按照省定时间节点推进
159.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对 照巩固提升阶段“ 问题、措施、责任 ”三个清单,逐项推进工 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时序进度:2022 年 12 月底前 十、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 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坚定扛实稳住经济大盘 政治责任作为捍卫“ “两个确立” ”、做到 “ “两个维护” ”的具体行 动,正视严峻经济形势,咬定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不动摇, 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和超常规的执行力推动各项稳增长举措快落 地、早见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 强化组织实施。要健全 “ 明责、履责、督责、追 责 ”闭环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实行定期调度,确保政策 取得实效。市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业务 指导、跟踪服务工作,2022 年 6 月底前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 则,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确保政策落地。要把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与 “万人助万企 ”“ 三个一批 ”等结合起来,确保政策措施精准 直达企业、强力护航项目、高效赋能产业、温暖惠及民生、兜 牢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