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分解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20〕3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开展,6月18日至6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带领调研组,深入我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调研主要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调研发现,我市大部分县区、部门能够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早、行动快、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但部分县区、部门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工作相对滞后等问题,对全市的整体工作进度造成了影响。
截至6月30日,我市26个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开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进行了公布。
二、工作亮点
(一)示范引领作用发挥较好。
祥符区是全省8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试点之一,在此次的工作推进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4月份,祥符区在全市率先召开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动员会,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推进工作进行具体部署。6月底前,完成了本区及所辖乡镇26个领域目录编制工作,做到了量化考核、有据可查,为探索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工作主动性比较强。
大部分县区对标对表,不等不靠,积极行动,有力推动了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培训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全方位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龙亭区的大兴办事处依托“一中心四平台”,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把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群众中,有效搭建起与群众的沟通桥梁,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城西和宋城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方便群众查询惠民政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尉氏县的张市镇、两湖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通许县的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已初具规模。
(三)桥梁作用发挥较好。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承上启下,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涉及26个领域的19个政府部门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目录编制工作并及时下发至各县区。其中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市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和户籍管理领域目录编制工作,为全市做了表率;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把市图书馆打造成高标准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做了大量工作,从人员、设施设备、场地标识等方面已提前开始谋划;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细化市级业务办理事项清单编制,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事项1288项,对申报条件、申请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统一格式,形成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提供切实管用的办事“一本通”。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能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和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指示精神,主要领导能够及时听取汇报,亲自过问工作推进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部分县区和政府部门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分管领导没有听取汇报、没有安排部署,办公室没有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导致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拖了全市整体工作的后腿。此外,个别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更换频繁,导致沟通不畅,政务公开工作长时间处于停滞状态。截止调研当日,杞县政府不够重视,未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未召开动员部署会、未组织有关培训、没有制定实施方案;通许县政府办没有实施方案;市发改委领导不够重视,参会人员未及时将全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导致部署工作进度缓慢;市住建局领导不够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不能够保持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市卫健委办公室作用发挥较差,工作进度缓慢,对县区的指导不够,网站存在问题较多。
(二)政策解读渠道需要拓宽。
根据国办和省办要求,要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专栏,但市农业农村局无政策解读专栏。大部分单位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形式主要为文字解读,大多转载上级机关的文件及解读,缺少政策图解和视频解读。我市目前大部分单位的政策解读和文件没有实现双关联。
(三)部分单位桥梁作用发挥欠佳。
部分政府部门仅仅完成了目录编制并下发县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有待加强,部分县区存在对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已于2019年5月生效,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没有及时更新,还是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部分单位的政府网站上,领导分工没有体现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公开的领导信息要素不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培训和经费保障。
要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主责、有具体工作人员的良好工作局面,紧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制度、人员和经费保障,强化培训指导,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县区政府要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传专题;门户网站设置要优化,开辟乡镇(街道)链接,将各乡镇(街道)的公开事项融入到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做好县区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设立工作,按照要求配齐人员、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三)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
为县区政府部门当好“智囊团”、做好“指导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指导县区部门高标准完成26个领域目录编制工作。
2020年7月17日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8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