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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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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月26日至27日,全省西北风4至5级,扩散条件较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汴政办〔2023〕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1月26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20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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