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我市聚焦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部署,发布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科技创新六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自2021年起,省委、省政府强化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具体指标体系,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包含科技创新六项指标。《计划》紧盯六项指标,研究确定我市及各县区未来三年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是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高质量科技创新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操作性文件,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新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在全市逐步形成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二、主要内容
《计划》正文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明确实施六大行动及2025年目标任务;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包括健全财政投入、落实奖补政策、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数据监测、建立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
六项行动计划,以附件形式列出,分别是《开封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翻番行动计划》《开封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计划》《开封市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机构倍增行动计划》《开封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行动计划》《开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翻番行动计划》《开封市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三、目标任务
围绕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2023年,我市科技创新六项指标“保十争五”,2025年,力争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其中,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力争达到34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35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机构力争达到220家;营收亿元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突破40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四、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机制。实行“周交办、月通报、季点评”制度,每半年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通报指标完成情况,传导压力、奖先惩后。二是压实责任。明确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为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要定期会商,加强服务指导;责任部门要担当属地责任,细化完善具体举措,全力推进目标完成。三是强化保障。全面落实各类科技奖补政策,强化资金、人才、金融、土地等要素保障,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开封市科技创新六项行动计划》解读
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豫公网安备41021102000181号


